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7-25 17:57:07

文件名称: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园林局,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晋中市规管局,太原市环卫局,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央驻晋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安发电〔2017〕2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18日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安发电〔2017〕2号)要求,结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时间

7月19日至10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厅安委会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负责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组由张学锋总工程师任组长,顼连斌副巡视员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厅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质量安全处,具体负责大检查的日常工作。

四、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对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情况;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省政府一号文件),组织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安全生产月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等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情况,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情况。

3.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

4.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督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月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开展模架支撑、土方(隧道)开挖等分部分项工程防坍塌专项整治,对专项施工方案以及脚手架、模架支撑体系钢管扣件质量进行重点检查;开展城市排水防涝专项整治,对城市低洼区、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等易涝点进行排查治理。

6.汛期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全省地质灾害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超前防范,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加强汛期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7.严格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严格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制定和落实事故挂牌督办、事故提级调查等制度情况;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建立完善相关标准制度情况等。

(二)对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按照省政府一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安全生产月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履职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5.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对存在重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6.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月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7.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对重点领域检查的主要内容

1.建筑施工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

(4)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6)模架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7)脚手架构配件材料质量安全管理情况。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构配件是否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了查验;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构配件是否实现了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了相应的资料档案;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所用钢管、扣件等质量是否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8)土方(隧道)开挖安全管理情况。土方(隧道)开挖的安全组织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土方(隧道)开挖的监测监控情况;土方(隧道)开挖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的准备情况;基坑(隧道)降水、支护的安全施工及控制情况;基坑(隧道)防排水措施及周边限载措施落实情况等。

2.城镇燃气

(1)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包括出台的规章制度、会议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

(2)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包括燃气企业的场站、设施和管网的巡检、维护情况,特别是检查清理违章压占燃气管线、燃气老旧管网管及更新改造,燃气管线与市政公用及其他地下管线的安全距离、安全状况等。

(3)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包括排查治理方案、检查记录,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消除措施,对一时难以消除隐患的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实时监控等情况。

(4)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包括对企业、单位职工开展的安全培训教育,燃气安全知识的社会宣传、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等。

(5)燃气事故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包括燃气应急抢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物料的配备等。

(6)燃气企业反恐怖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

3.市政运营

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道路桥梁、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市政运营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重点设施、环节、部位的巡查、检修、维护等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治理情况;关键岗位人员的规范操作及培训教育情况;反恐怖防范和消防安全落实情况。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2017年7月19日至8月10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逐级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并督促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市政运营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大检查动员部署工作。企业要按照大检查要求,深入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及时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送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于7月31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需提供原件)和部署情况报送省厅质量安全处。

(二)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8月11日至9月10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清单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项目和企业开展检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月对所监管在建项目和市政运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月对市本级所监管在建项目和市政运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两个月对县(市)监管的在建项目和市政运营企业进行一次抽查,抽查率不低于20%。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一律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责令企业立即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整改,立即消除隐患。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于8月21日前报送大检查开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含附件4、5)。

(三)督查检查、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9月11日至10月31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省厅将在大检查期间,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以不低于10%的抽查比例,对各市进行督查。

要认真总结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并于9月20日前报送有关情况,10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严守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以“四铁”要求,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力推动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检查,铁腕执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安全大检查中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检查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必须现场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并责令相关企业负责紧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

(三)落实责任,严肃问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制,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严肃问责。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并倒查原因,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舆论引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省政府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将开展大检查与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督促企业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与开展“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推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推动属地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全面推动年度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0351-3580074

电子邮箱:zlaqc_zhang@163.com

附件: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表格.xls

2.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建筑施工).xls

3.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情况汇总表(建筑施工).xls

4.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建筑施工).xls

5.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情况汇总表(建筑施工).doc

6.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情况统计表(市政运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