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惠州市“7·6”重大交通事故处置督查组的通知
2017-07-25 17:43:31

文件名称: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惠州市“7·6”重大交通事故处置督查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粤办函〔2017〕45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粤办函〔2017〕45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惠州市“7·6”

重大交通事故处置督查组的通知

汕头、惠州、揭阳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监察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卫生计生委,省安全监管局:

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惠州市“7·6”重大交通事故处置督查组,对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爱军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王一士省纪委常委

刘永生省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曾凡瑞省民政厅副厅长

刘冠贤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宋晓明省应急管理专家、广东警官学院警务心理研究所所长

省督查组日常工作,由省政府应急办负责,督查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省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