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考核办法出台
2017-07-24 14:11:12

文件名称:九江市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考核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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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合理考核评价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工作,进一步压实驻村帮扶责任,增强推动精准脱贫工作实效,近日,市委组织部和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联合出台《九江市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考核办法》。

《办法》明确,考核对象为承担定点帮扶工作的166个市委部门、市直及驻市单位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将日常履职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定性分析。考核内容包括日常管理、工作职责、脱贫成效等三个方面。要求每季度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不少于50天,广泛联系群众,经常性开展走访活动,全面掌握帮扶村工作情况,自觉服从管理,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形象;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帮扶举措,建强基层组织;考核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据悉,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工作考核以年度为期限进行考核,具体由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组成。日常考核占40%,由各片区市脱贫攻坚检查督导组督导情况与各地日常考核组成。年度考核占60%,由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和移民办以及市直工作团具体实施。考核方法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抽查、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考核结果,作为各选派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以及村建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定为好的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给予通报表扬;对综合评定为差的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由市委组织部约谈、召回,造成不良影响、干部群众意见大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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