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自治区政府第七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2017-07-21 16:42:07

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自治区政府第七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文件编号:宁政办明电发〔2017〕7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五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央驻宁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自治区有关企业:

定于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8:30,在自治区人民政府2楼礼堂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一)传达学习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二)传达学习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三)自治区各副主席总结盘点分管领域2017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四)自治区主席咸辉讲话。

二、参加人员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二)五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特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门管理机构,中央驻宁单位企业,自治区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参会单位附后)。

三、有关要求

(一)根据会议安排,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五市人民政府和宁东管委会提交2017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措施的书面汇报材料;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提交关于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全区自查情况的通报、2017年上半年全区争取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通报、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及其部委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签订的需2017年度落实的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的通报。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务必于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12:00前将书面汇报材料(含电子版)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处,政府办公厅统一印制会议材料汇编。

(二)请于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16: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处。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到会的需履行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报告》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传真:0951—6038603),由在家主持工作的同志出席或列席会议。

(三)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

(四)请新华社宁夏分社、人民日报社宁夏分社、经济日报驻宁记者站,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播电视台、宁夏新闻网安排记者报道。联系电话:0951—5027324、6363121、5026506、6038603(传真)。

附件:参会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