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天津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定额补助实施办法》
2017-07-20 17:00:32

文件名称: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天津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定额补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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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鼓励项目单位开展低氮改造工作,切实控制全市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水平,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天津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定额补助实施办法》。自即日起,符合条件的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单位可申请补助资金。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资金补助采用“定额补助”方式,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和市环保专项资金。资金的管理遵循统筹安排、分类施策、计划先行、绩效导向、科学监管的原则,实行“以浓度定额度”的差别化补助政策,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