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秦山第三核电厂再循环冷却水系统温度限值优化的通知
2017-07-17 17:03:39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秦山第三核电厂再循环冷却水系统温度限值优化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国核安发[2017]14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三核电厂技术规格书再循环冷却水系统温度限值优化的请示》(中核运行核安发〔2017〕16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对秦山第三核电厂再循环冷却水系统温度限值优化的修改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修改,确保秦山第三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7月1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