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昊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推进价格机制改革
2017-07-15 08:20:46

文件名称:陆昊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推进价格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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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关于“放管服”改革督查有关情况汇报,讨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黑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草案)》《关于加快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讨论稿)》《黑龙江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全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法治建设事关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大工作任务,也是促进龙江发展的重大根本性问题之一,必须全面推进,标本兼治。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具有很强的工作针对性,要坚持“权责对等”,把普法和执法有机结合,在强制执法前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教育和引导,强化法治意识。要改进实效差的工作方式,注重典型案例教育引导,注重互联网新媒体广泛运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会议指出,开展“放管服”改革督查对我省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近期国务院组织了专项督查,我省也进行了督查、暗访,会议针对督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对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强调,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一方面要堵塞漏洞,依法征收,保障和改善民生;另一方面要适应互联网技术变化趋势,实现缴款便利化,征收工作要接受监督。

会议强调,推进价格机制改革,要充分体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要坚决交给市场。政府价格监管一要重点关注涉及普遍性民生的重要收费;二要重点关注垄断中介组织和垄断性机构的定价收费,对水、电、气、热等具有垄断性质的机构和企业定价行为要严格监管,审计、物价部门定期审计成本,确保价格合理,涉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定中介组织收费要严格监管,要有国家定价依据并做横向比较,力求收费合理。

会议原则通过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全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作者: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