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
2017-07-14 09:16:47

文件名称: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贵青政办〔2017〕11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3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青海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

(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6〕52号)精神,促进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我省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以来,我省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与“十一五”末相比,全省新增专利申请6799件,新增专利授权3403件,分别增长198%和189%;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加0.733件,增长258.1%;7件专利获中国专利奖。商标注册申请量连续五年突破2000件大关,商标注册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到2015年底注册商标总量达12918件,较“十一五”增长106%。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中国驰名商标44件,青海省著名商标175件,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3件。版权作品登记143件。“十二五”时期,我省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措施更加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得到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不断完善,行政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普遍增强,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助力。但与全国水平相比,我省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高,支撑重点产业的核心专利、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精品版权还比较少,布局还不合理。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还有待增强,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还有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还有待加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市场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经济发展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下,知识产权作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加突出。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特点,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意识,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按照“四个转变”新思路,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契机,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为重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我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提升,为加快实现“一个同步、四个更加”战略目标提供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战略融合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结合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创新知识产权发展模式,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平衡。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为牵引,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知识产权规划引导,完善相关政策,提升管理效能,改进服务质量,为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重点推进与全面提升相统筹。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为支撑,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人才体系为基础,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为目标,以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以总体提升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数量大幅增加,知识产权质量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基本完善,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有效发挥。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拥有量进一步提高,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等优质资源大幅增加。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和优势企业数量明显增加,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数量有效增长。企业知识产权投入稳步增长,产出效益明显提高。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充分显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显著提高,产业化水平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更加活跃,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实现合理流动,带动社会就业岗位显著增加。知识产权融资额显著增长,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合理有效,形成支撑创新发展的运行机制。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改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与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执法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尊重创造、崇尚创新的氛围更加浓厚,公开、透明、高效、平等的市场环境初步形成。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各地区、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知识产权工作合力有效形成,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水平和能力持续增强。

———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有效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知识产权服务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营、金融等业态发展新途径得到拓展,资本化、商品化和产业化渠道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竞争能力大幅提升。

三、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方位多层次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创新发展。

(一)激励知识产权创造。积极探索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评价体系,完善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制度,构建提升创新效率和效益的知识产权导向机制。加强产业专利导航,推动我省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特别是锂电、光伏光热、新材料、盐湖化工“四个千亿元”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力度,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加大高技术含量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力度。搭建知识产权转化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突出知识产权在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培育方面的引领作用,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拓展知识产权产业化和商业化渠道,促进创新主体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三)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构建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积极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地方专利法规,修订完善《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争议仲裁和快速调解制度。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加强市场监督,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查处力度,为创新主体提供更便利的维权渠道。推行知识产权执法信息公开,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

(四)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知识产权基础条件建设,促进基层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完善科研开发与管理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动企业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职务发明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制定完善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政策措施,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加快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规范服务行为,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评级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对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和执业监督,营造公平有序的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环境。加快提升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

四、重点工作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加强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完善专利补助、专利奖评奖、著名商标评选等政策机制,充分发挥相关政策导向作用,着力打造一批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专利、知名品牌和精品版权。实施商标战略,持续开展“服务千家企业、培育千件商标”活动,充分发挥驰名、著名商标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区域品牌经济整体发展。推动版权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推动版权示范工作深入开展。通过设立品种权保护专项基金,引导和鼓励育种者及时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防止无形资产流失。在农业科研立项、验收及科技成果评奖中,制定相应政策,对自有品种权予以倾斜。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资助力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投融资等事后补偿机制。

2.构筑产业竞争优势。立足我省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围绕构建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现代生物、现代农牧业、生态环保、高原医疗卫生与食品安全和新一代信息产业技术等绿色产业技术体系,在锂、镁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基础上,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推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提高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度。组建5家以专利、标准、商标等为纽带的知识产权联盟,建立特色产业专利池,形成50件左右关键技术领域核心专利组合,构建支持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专利储备,相关活动在政府各类资金计划中优先支持。

3.培育自主商标品牌。紧紧把握低碳、循环、生态、绿色、集聚发展方向,围绕油菜、马铃薯、青稞、蚕豆、果蔬、肉牛、肉羊、奶牛、冷水鱼、饲草十大特色优势产业,聚焦畜禽养殖、粮油种植、果蔬和枸杞沙棘“四个百亿元”产业,加快培育一批具有青海高原地理标志特征的农牧业绿色商标品牌;以新材料、新能源、盐湖化工、装备制造以及食品加工、果汁饮料、生物制药、毛棉纺织等为重点,加快培育一批工业特色商标品牌;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商贸、餐饮、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加快培育一批服务业成长型商标品牌。倾力打造“大美青海”文化旅游品牌,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公共文化品牌体系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省国内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万件以上。其中,地理标志商标达40件、农产品商标总数达5000件以上;培育2件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商标品牌及3家龙头企业。

4.提高版权创造能力。充分发挥版权示范主体在提升城市和单位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人群广泛开展版权培训,将版权培训对象从版权执法人员向公众、媒体和版权相关从业人员扩展,提高全社会版权认知水平。开发具有区域特色、浓郁人文精神的民间文化资源,注重优秀作品创作与传播,不断激发社会各界,尤其是青少年的创新思维和创作热情,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规范和完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工作,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发挥司法保护在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救济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有效做好知识产权司法救济工作,推进诉讼调解确认工作和强制执行“责令停止侵权”行政决定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推进调查取证协作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强化传统优势领域、民生领域和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映强烈的侵权案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机制,为创新主体提供更便利的维权渠道。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执法维权绩效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委托调解、沟通协调等制度。支持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外合作,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2.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各地区逐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各级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形成保护合力,实现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建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在重点展会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工作站。建立线上知识产权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在线创意、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线上案件办理效率和线上线下案件协作水平。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将假冒专利、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等信息纳入企业或个人征信系统。严格执行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加强人才交流和技术合作中的商业秘密保护。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预警防范能力。

3.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加强商标品牌保护,提高消费品商标公共服务水平。指导各相关部门、各行业组织作好地理、历史、文化遗产商标注册,防止恶意抢注。围绕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等重点商标,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加强区域协作,积极支持我省企业参与全国性或区域性商标保护和维权活动。

4.优化版权工作监管职能。在持续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通过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版权大案要案。突出网络领域版权监管,继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打击非法网络转载行为,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强化版权执法协作,推动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络信息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曝光侵权行为,震慑违法犯罪,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使用正版、拒绝使用盗版”的舆论氛围。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和引导消费者、权利人积极举报投诉侵权盗版行为。发挥市场竞争激励创新根本作用,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版权市场环境,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动力。

5.强化种子市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人员素质,落实执法经费,改善执法条件,从而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根据侵权行为发生的内在规律,实行打击与防范相结合,不断提高打击品种权违法行为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实效性,从源头上切断品种权侵权行为发生。强化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维护公众食品安全利益。

(三)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

1.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将知识产权相关指标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将专利等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纳入研发机构绩效考评和高等院校目标考核。探索建立市、州一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加强基层知识产权基础条件建设,充实基层知识产权人员队伍,开展基层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人员定期培训,提升市(州)、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大基层知识产权工作绩效奖励和表彰力度,提高基层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积极性。通过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推动知识产权质量提升。

2.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以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资本化为目标,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建立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和服务产品,支持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在省内开展知识产权收储、开发、组合、投资等业务,盘活知识产权资产,加快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探索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逐步形成信息充分、交易活跃、秩序良好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将知识产权成果推向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知识产权转化与产业化,鼓励、引导金融资本支持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推动建立质押贷款、风险投资、保险、担保等多层次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探索建立适合我省特点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模式,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推进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试点。

3.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质量。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研究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建立和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运营等服务机构,特别是加强其知识产权评价、评估能力建设,有效推动我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到2020年,在全省建立20家专业结构布局合理、服务能力较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和监管,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质量评定工作,规范服务行为、完善服务标准、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质量。支持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高端业务和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加快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质量和效能,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网上服务平台。

(四)加快知识产权强企建设。

1.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配备专职人员,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推动开展以知识产权联盟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完善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在重点领域合作中开展知识产权评估、收购、运营、风险预警与应对。引导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建立知识产权特派员机制,在100家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特派员工作,快速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大力推进名牌战略,深化商标富农工作,扶持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青海老字号,大力推动中藏药、工艺美术等企业“走出去”。

2.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通过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分类指导、专项培育等方式,培育20家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确保我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利申请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增长,科技型企业专利申请实现全覆盖。选择30家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试点,推动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研发、生产、销售全过程,运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以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中介服务人员和高层次实务人才为重点,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组织面向企事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和研发负责人的专门培训,提升其知识产权意识及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构建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和社会相结合的多元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组织模式,支持行业组织与专业机构合作,加大实务人才培育力度。

2.突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重点。开展以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为重点的知识产权培训。重点解决党政领导干部不了解知识产权工作,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不参与知识产权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不熟悉知识产权工作等的突出问题,通过培训资源共享方式,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体系以及普法教育和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中。到2020年,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了解知识产权制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具备较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管理人员熟练掌握运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方面的知识。

(六)推动知识产权助力创新创业。

1.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助力创新创业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为联结创新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知识产权激励保护作用,努力实现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各个环节顺达通畅,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金融融合发展,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和交流流动。完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机关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政策,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工作,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通过无偿许可专利方式,支持单位员工和大学生创新创业。

2.优化创新创业服务环境。完善支持创新创业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知识产权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充分了解和挖掘创新创业服务需求,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创业功能。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推动专利、商标、版权等基础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围绕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开展知识产权故事会、知识产权公益咨询、知识产权政策宣讲会等公益活动。建立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知识产权服务之窗,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库,完善充实易转化专利推荐数据库,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和保障。

(七)做好知识产权领域扶贫工作。

1.积极推进贫困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在贫困地区以多种方式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指导帮助贫困地区综合运用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各类知识产权,加强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特色品牌、特色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对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做好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助力特色产品开发和产业发展。

2.有效开展知识产权对口帮扶。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贫困地区开展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各类知识产权公益性服务。运用网络平台,指导边远贫困地区开展远程专利申请,提供远程咨询服务。加大对贫困地区特色产品获取知识产权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各企事业单位免费许可贫困地区企业实施知识产权。鼓励贫困地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协调各知识产权执法部门,依法打击涉及贫困地区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维护贫困地区知识产权合法权益,营造贫困地区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八)加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1.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利用省外先进发达地区知识产权资源,在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为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引进5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本省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对代理量、授权率均在我省代理机构平均水平之上,且在促进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转化以及其他业务拓展增长较快的引进机构,给予适当奖励补助。符合条件的省外人才,可按《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实施方案》、《青海省柔性引才引智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享受优惠待遇。

2.拓展海外发展空间。发挥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功能,支持企业海外发展,推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工作,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进行海外投资,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跟踪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和分布动态,及时发布风险提示,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实施。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作用,加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统筹管理,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方位推进的工作联动机制。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职,认真贯彻落实推进计划要求,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深化密切合作,逐步形成统一管理、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促进推进计划内容全面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依据本地实际和财力状况,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切实保障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落实。综合运用财政拨款、贴息、担保、保险等多种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知识产权事业,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各类金融资本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事业多渠道资金投入体系,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财力基础。

(三)完善绩效评估。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统计调查与监测评估,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准确把握发展动态,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重点,保障工作计划顺利实施。

(四)营造文化氛围。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纳入普法宣传等全民思想文化宣教活动中。广泛宣传报道知识产权政策法规、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