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社厅严把“三关”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2017-07-14 09:02:04

文件名称:自治区人社厅严把“三关”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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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容易发生程序不规范、规定内容不合法、备案审查力度薄弱、文件清理不及时等问题,自治区人社厅从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等关键环节入手,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一是严把“审核关”。

在公文流转中设立合法性审查环节,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初审,对于一些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之初就及时撤销或纠正,切实解决审查工作中存在的“制而不审、审而不纠”的问题。出台《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在起草、调研、审核、决定、公布、监督等各个环节真正做到程序法定化。

二是严把“备案关”。

加强备案程序、时限、规范化管理。要求承担报备工作的同志熟悉备案审查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报备范围、时间、方式、程序等要求做好报备工作,做到应报不漏、有件必备。

三是严把“清理关”。

成立厅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领导任小组组长主抓清理工作。定时组织起草单位对涉及本单位业务职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修订、废止、失效清理意见,由厅法制机构统一报请审签,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截至目前共清理废止和失效文件45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