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867号(农业水利类17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7-07-12 13:15:14

文件名称: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867号(农业水利类172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件编号:农办案〔2017〕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欧阳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草牧业经济助推西藏精准扶贫的提案收悉。经商商务部、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西藏地处我国西南边陲,地理、气候、资源和区位特色明显,针对其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特点,找准着力点,加快实施特色产业精准扶贫,推动西藏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精准脱贫,具有重大的社会、经济、生态和政治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西藏农牧产业和区域发展,重点围绕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和特色畜牧业发展,不断增加中央财政支持力度,持续加强草牧业发展的扶持和指导。一方面,坚持生态为本,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努力建设草原生态保护建设长效机制;另一方面,着眼产业扶贫,加快西藏特色畜禽等农牧业品种资源的产业化开发,打造具有明显藏区特色、典型地域标志的优质产品和品牌,带动农牧民脱贫致富。“十二五”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76亿元,支持西藏特色畜牧业发展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有力促进了西藏社会、经济、生态同步发展。

一、关于高原特色草牧业经济发展转型

农业部针对青藏高原草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落后、产业链不完整、草畜矛盾突出、生产技术水平低等问题,结合当地自然、地理、历史和经济特点,研究提出了“基于户营生产为主”的高原社区畜牧业发展思路,2012—2016年通过公益性(农业)行业科研专项安排专项经费10820万元,在包括西藏墨竹工卡、羊八井等在内的8个示范基地,开展技术集成创新和示范应用。一方面,以天然草原保护和人工饲草资源利用为基础,开展青藏高原社区天然草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技术和饲草增产增效关键技术研究示范,促进粗放型的放牧畜牧业向放牧与舍饲相结合的经营型转变;另一方面,以提高生产系统结构和要素的整体功能为基础,开展青藏高原社区草畜高效转化关键技术和特色有机畜产品生产技术与产业模式研究示范,推动藏区草牧业经济由原料生产型向加工增值型转变,培育一批以有机、环保、低碳、文化为特色的青藏高原畜产品品牌。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全国优势科研教学单位的力量和藏族专家组成合作团队,培养了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本土型畜牧专家队伍和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提高了青藏高原社区生态畜牧业科技服务能力和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有力促进了藏区畜牧业经济持续增长和农牧民持续增收。下一步,农业部、科技部等部门将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政策和资金倾斜支持,推动西藏高原特色草牧业经济加快转型发展。

二、关于西藏草牧业科技示范园建设

中央各部门高度重视西藏草牧业科技发展。科技部在“十二五”期间设立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西藏牧区生产生态生活保障技术集成与示范”,安排经费933万元,为西藏草牧业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2016年,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安排资金1500万元,在西藏实施了林周县高产优质苜蓿栽培与示范、康马县人工饲草地种植示范技术等31个科技扶贫示范项目。目前,科技部已先后支持西藏建设了拉萨、日喀则、那曲3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南木林县属于日喀则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范围。科技部通过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已有2.4万余名科技特派员长期深入农村一线支持农业发展;通过“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2014-2016年累计选派了1505名科技人员,投入经费3010万元,支持西藏农业发展。下一步,科技部将继续支持南林木县所在日喀则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在政策、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加强龙头企业带动、科技扶贫项目实施、科技特派员帮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人员选派、职业农民培训等,依托农业科技园区开展对口帮扶、精准帮扶。

三、关于产业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监督体系

农业部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制定了农药残留限量标准4140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1584项,基本覆盖我国常用农兽药品种和主要食用农产品,制定发布农业行业标准5121项,各地制定农业生产技术规范1.8万项。其中,涉及牧草种植、草产品生产、牲畜健康养殖、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现行国家与农业行业标准391项,初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先后创建了园艺作物、畜禽养殖和水产健康养殖等标准化示范场(园)1万多个,创建标准化示范县185个,深入推行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大力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三品一标”发展,全国有效期内的“三品一标”产品总数达到10万多个。同时,农业部坚持产管并举,加快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各地开展追溯试点,努力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体系。目前,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范围扩大到152个大中城市、5大类产品108个品种、94项指标,基本涵盖主要城市、产区、品种和参数。下一步,农业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快完善农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管体系,指导包括西藏在内的各地建立适合本地产业特点和产品特色的区域性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促进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四、关于农牧区物流体系建设

西藏与印度、尼泊尔等国家接壤,是我国与南亚国家的通商要道,具有独特的区位和地缘优势。随着青藏铁路通车,公路、民航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西藏物流业实现了从无到有的飞跃。近年来,商务部积极推进商贸物流业发展,会同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商贸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要逐步完善多层次商贸物流网络布局,积极推进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物流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并将西藏日喀则列入全国商贸物流节点城市。2016年,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意见》(商秩发〔2016〕427号),鼓励社会资本到中西部地区投资建设批发市场、物流配送等公共流通基础设施,优化区域布局结构。下一步,中央有关部门将积极推进西藏农牧区物流体系建设,促进西藏物流业加快发展。

感谢您对我国畜牧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的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部

2017

7

月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畜牧业司010—59192857)

附件

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案号

类别

类号

案由

承办单位

及电话

提案者及电话

一、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二、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三、有何进一步的建议和要求:

(一)对提案承办单位的意见建议

(二)对提案委员会及办公室的意见建议

注:此表由提案者填写后书面反馈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邮编:100811;

交换号

004

;传真

010-66191936

附件:

农办案〔2017〕8号.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