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2017-07-10 16:26:09

文件名称:厦门市政府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文件编号:厦府〔2017〕21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及国家、省、市土地征收的有关批复文件,现决定征收湖里区坂尚社区居委会集体土地28562.647平方米,作为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项目(五缘湾停车场及湖里法院站至双十中学站区间)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土地用途

征地面积(平方米)

征地单位

被征地单位

厦门市轨道交通

3

号线工程项目(五缘湾停车场及湖里法院站至双十中学站区间)

街巷用地、铁路用地

28562.647

湖里区人民政府

坂尚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