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
2017-06-27 11:50:31

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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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5年—2020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7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

(2015年—2020年)

近年来,我区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食物供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居民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食物与营养发展成效显著。但是,也存在着营养不足或过剩、营养与健康知识缺乏、山川居民之间营养不平衡、膳食结构不均衡的矛盾和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食物有效供给,优化膳食结构,促进居民营养健康迈上新台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该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顺应全区人民不断改善生活质量和提高健康水平的新期待,把保障食物有效供给、促进营养均衡发展、统筹协调食物生产与消费作为重要内容,把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人群作为突破口,着力推动食物与营养发展方式转变,着力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着力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实现宁夏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食物数量与质量并重。实施立足国内、区内自给、确保产能、调剂进口、科技支撑的全区粮食安全战略。在注重食物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品质和质量安全,加强优质专用新品种的研发与推广,提高优质粮食比重,实现食物生产数量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相统一。

坚持生产与消费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现代营养理念引导食物合理消费,逐步形成以营养需求为导向的现代食物产业体系,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

坚持传承与创新有机统一。传承以植物性食物为主、动物性食物为辅的优良膳食传统,保护回族聚居地区的膳食方式,创新繁荣宁夏饮食文化,合理汲取国内外膳食结构的优点,全面提升膳食营养科技支撑水平。

坚持引导与干预有效结合。普及公众营养知识,引导科学合理的膳食方式,预防和控制营养性疾病,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食物与营养需求,采取差别化的干预措施,改善食物与营养结构。

(三)发展目标。

食物生产量目标。确保优质粮食生产总量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全面提升食物质量,不断优化品种结构,稳步增强粮食自给能力。2015年,全区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70万吨,优质粮食产量达到296万吨,全区粮食优质化率达到80%;油料产量18万吨;肉类总产量48万吨,其中牛羊肉产量32万吨;禽蛋总产量13万吨;奶类总产量200万吨;水产品总产量18万吨;瓜菜总产量700万吨,其中蔬菜产量525万吨,水果总产量120万吨。到2020年,全区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70万吨以上,其中优质粮食产量在296万吨以上,粮食优质化率保持在80%以上;油料产量保持在18万吨以上;肉类总产量65万吨,其中牛羊肉产量44万吨;禽蛋总产量17万吨;奶类总产量260万吨;水产品总产量30万吨;瓜菜总产量850万吨,其中蔬菜670万吨;水果总产量200万吨。

食品工业发展目标。加快建设清真特色突出的现代食品加工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品牌信誉好、产品质量高、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好的大中小型食品加工及配送企业和对伊斯兰国家清真食品加工出口基地。到2020年,传统食品加工水平进一步提高,清真食品加工更加集中,加工技术明显提升,全区食品加工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10%以上,成为国家清真食品产业聚集区,充分满足区内外食品市场需求。

食物消费量目标。大力推广膳食结构多样化的健康消费模式,合理控制食用油和食盐的消费量。2015年,全区人均消费口粮120公斤、食用植物油10公斤、豆类12公斤、肉类24公斤、蛋类10公斤、奶类25公斤、水产品8公斤、蔬菜120公斤、水果30公斤。到2020年,全区人均消费口粮135公斤、食用植物油12公斤、豆类14公斤、肉类29公斤、蛋类16公斤、奶类36公斤、水产品16公斤、蔬菜160公斤、水果40公斤。

营养素摄入量目标。保证充足的能量和蛋白质摄入量,控制脂肪和盐的摄入量,保持适量的维生素和矿物质摄入量。2015年,全区农村人均每日摄入能量2300千卡—2400千卡,其中,谷类食物供能比不低于60%,脂肪供能比不高于30%;人均每日蛋白质摄入量64克,其中优质蛋白质比例占35%以上;75%的人群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微量营养素摄入量基本达到居民健康需求。全区城镇人均每日摄入能量2200千卡—2300千卡,其中谷类食物供能比不低于55%,脂肪供能比不高于30%;人均每日蛋白质摄入量69克,其中优质蛋白质比例占40%以上;80%的人群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微量营养素摄入量基本达到居民健康需求。到2020年,全区农村人均每日摄入能量2300千卡—2400千卡,其中,谷类食物供能比不低于55%,脂肪供能比不高于30%;人均每日蛋白质摄入量72克,其中,优质蛋白质比例占40%以上;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微量营养素摄入量基本达到居民健康需求。全区城镇人均每日摄入能量2200千卡—2300千卡,其中,谷类食物供能比不低于50%,脂肪供能比不高于30%;人均每日蛋白质摄入量78克,其中,优质蛋白质比例占45%以上;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微量营养素摄入量基本达到居民健康需求。

营养性疾病控制目标。基本消除营养不良现象,控制营养性疾病增长。2015年,全区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全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其中,孕产妇贫血率控制在20%以下,老年人贫血率控制在15%以下,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居民超重、肥胖和血脂异常率的增长得到控制。到2020年,全区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控制儿童肥胖发生率;全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其中孕产妇贫血率控制在17%以下,老年人贫血率控制在15%以下,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居民超重、肥胖和血脂异常率的增长速度明显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供给稳定、运转高效、监控有力的食品数量保障体系。

1.加快发展农产品生产。

——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耕地面积稳定在1600万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00万亩以上;油料种植面积稳定在130万亩以上。继续实施千万亩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通过持续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大排灌、蓄水、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改造,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治、沃土工程等一系列重大项目,积极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产条件,到2020年,全区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774万亩。不断加快耕作制度改革,调整种植业结构。引黄灌区加大麦后机械化移栽玉米和蔬菜种植示范推广力度,积极开展秋粮作物(水稻、玉米)前茬地的利用研究和示范,加快“一年两熟制”示范推广;中南部地区压减旱作小麦,扩大玉米、马铃薯种植比例,实现抗旱增产。到2020年,全区粮食作物夏秋种植面积比例调整为18:82,引黄灌区“一年两熟制”示范面积达到40万亩以上。

——大力发展畜牧业。推进奶牛、肉牛、肉羊和优质牧草产业协调发展,进一步夯实草畜产业发展基础,优化区域布局。建设引黄灌区苜蓿—奶牛集约化生产示范区、中部干旱带滩羊舍饲养殖示范区和环六盘山优质肉牛肉羊高效养殖示范区3个不同地域、不同生态条件的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到2020年,奶牛集约化示范区奶牛存栏达到100万头,成母牛单产奶7500公斤以上,奶牛生产基本实现规模养殖、规范饲养、机械挤奶、优质优价。滩羊生态养殖示范区建成300万亩人工种草、400万亩补播改良草原、600万只滩羊产业基地。巩固环六盘山300万亩多年生和100万亩一年生人工草地,补播改良200万亩退化草原,饲养150万头肉牛和500万只肉羊。同时,积极发展猪肉、禽肉等其他肉类产品生产,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加强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加大宜渔低洼盐碱荒地、湖泊湿地的开发利用力度。通过完善水、电、路配套设施,推广池塘底质改良、水质净化调控、信息化管理等技术,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升级。调整水产养殖结构,加大名、特、优、新品种示范推广力度,促进稻田养蟹健康发展。到2020年,全区水产养殖总面积保持在80万亩以上,建设标准化养殖池塘30万亩,稻田养蟹15万亩。

——大力实施“蔬菜产业增供增效工程”。巩固提升百万亩设施蔬菜生产基地,改造设施温室5万亩,新建日光温室4万亩、拱棚6万亩,通过配套卷帘机、保温被、喷滴灌设施,示范推广集约化育苗、秸秆生物反应堆、精准水肥一体化技术,提升温室温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城郊型设施蔬菜供给保障。配套完善百万亩冷凉蔬菜基地,重点建设高标准露地蔬菜基地15万亩。引黄灌区以越夏番茄为主,其他茄果类蔬菜为辅;南部山区重点发展西芹、辣椒、胡萝卜、西兰花和娃娃菜。以机械化种植为牵动,配合多项农艺措施,扩大麦后复种白菜、萝卜、大葱、茭瓜、甘蓝等常规菜和储备菜。加快发展脱水蔬菜和特色休闲制品蔬菜。到2020年,全区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5万亩,除保障我区蔬菜供应、满足周边需求外,扩大冬菜北上、夏菜南下和供港蔬菜的数量。

——稳定提高百万亩硒砂瓜生产能力。以环香山压砂西甜瓜为主,稳面积、保品质、提品牌。大力推广增施有机肥、覆膜直播、错位稀植倒茬、抗旱节水、枣瓜间作和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提高西甜瓜生产能力。加快推进贺兰山东麓100万亩优质葡萄;100万亩灵武长枣、中宁小枣和同心圆枣;100万亩优质苹果及桃、杏、李等基地建设。到2020年,全区瓜类种植面积130万亩,优质水果种植面积300万亩。

——因地制宜发展小杂粮生产。重点发展糜子、谷子、荞麦、豌豆、蚕豆和黄豆等小杂粮,结合种植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小杂粮种植和食品加工,满足人们对食物和营养多样化的需求。到2020年,小杂粮播种面积稳定在150万亩。

2.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

——提高农产品储藏保鲜能力。加大农产品储藏保鲜能力建设,加强冷链设施与鲜活农产品预冷、保鲜、储藏及冷藏运输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2〕68号)精神,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肉菜储备体系,发挥“旺进淡吐”的引导调控功能,建设和完善自治区级与地市级农产品冷藏储备体系。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全区粮食储备体系,新建一批应急低温储备库,全区社会总仓容达到300万吨,构建自治区、市、县三级粮食仓储体系,形成蔬菜瓜果总储藏保鲜能力10万吨、肉类冷藏储备能力2万吨。

——提高农产品市场流通能力。积极推进物联网等现代化信息网络的应用,加强农产品和食物市场网络与配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安全卫生、布局合理的现代化食物市场流通体系。到2020年,全区建成5大粮食物流中心,20个粮油配送和批发中心,300个销售网点;通过标准化菜市场销售的鲜活农产品占城市消费总量的35%以上,基本实现以大型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社区蔬菜自销店、菜篮子连锁超市等为主体框架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推进全区粮食宏观调控信息网络系统和肉、奶、蛋、蔬菜、水产品等电子物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发展。

——增强农产品市场宏观调控能力。加强农产品数量安全智能分析与监督预警,健全中央、地方、企业三级农产品收储体系。加大现代智能分析系统建设,健全以粮食为主的主要农产品收储体系,形成流通顺畅、仓储设施配套完善、应急供应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可控、监测预警及时有效的调控保障体系。积极利用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和农业资源,有效调剂和补充我区短缺食物供应,特别是做好优质小麦、季节性蔬菜、水果等短缺农产品的适量调入,与调出区域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全区短缺农产品的市场需求。

(二)构建标准健全、体系完备、监管到位的食品质量保障体系。

1.强化食品质量管理。建立最严格、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科学管理,充实和加强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整合监管资源,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实施全过程无缝隙统一监管。健全各类食品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颁发的各类食品标准,积极探索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一批地方标准,到2020年,基本实现主要食品生产加工都有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食品污染物监测和危害风险监测评估体系,为食品监管提供科学依据。落实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规范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行为。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2.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大力推进食物原料标准化建设。以12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依托,集中创建和完善120个万亩优质粮油高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快建设以设施农业、供港蔬菜、酿酒葡萄、枸杞为主的园艺作物标准化园区140个;每年创建5个国家级和40个自治区级肉牛、肉羊、奶牛和家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成30万亩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池塘;1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以及20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促进我区农业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

——完善投入品管理制度。强化农业投入品生产许可,严把生产许可准入条件。组织开展“投入品定性清除行动”,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监测抽查制度,严控隐性添加行为,严格实施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建立假劣农资联查联办机制,强化大案要案查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产地准出和追溯管理。通过“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登记、生产自查、委托检验等措施,把好产地准出质量安全关。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对农产品进行包装分级,做好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建立覆盖各层级的农产品质量追溯公共信息平台,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启动创建一批追溯示范基地(企业、合作社)和产品,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全过程可追溯。

——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在投入品控制能力、标准化生产能力、质量追溯和质量监测能力比较强的“菜篮子”主产区,选择有条件的县(区)进行试点。在创建过程中,认真做好规划布局、推荐把关等工作,强化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力争到2020年基本覆盖“菜篮子”产品主产县,提升监管能力,落实监管责任,保障质量安全。

3.强化食品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深入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核心价值观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开展诚信经营企业示范创建活动,在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行业中建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指导体系和考核制度。完善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督和失诚惩罚制度,把诚信记录与企业融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挂钩,加大失诚成本。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推进小作坊集中区建设,实施实名登记制、证明等级制、标牌公示制和信用分类公示制等监管制度。

4.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共享与公共管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快速反应和应急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健全和完善集监测、预警、报告、处置、保障为一体的宁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舆论监督和引导。

(三)构建定期监测、分类指导、引导消费的居民营养改善体系。

1.提高营养监测能力。结合国家营养监测项目,扩大省级监测点,建立具有宁夏代表性的居民营养监测点,制定宁夏居民营养状况的监测方案,建立健全居民食物与营养监测管理制度,加强监测和信息分析。

2.实施必要营养干预。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特别是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进行营养评估和干预,重视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摄入过多等问题。

3.开展科学饮食教育。根据监测结果,结合宁夏地方的饮食习惯,开展多种形式的营养教育,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

三、发展重点

(一)重点产品。

1.优质食用农产品。

——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按照“三覆盖、五统一”(良种覆盖、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专控防治达到100%,统一品种、统一播种、统一水肥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作业)的要求,全面推广粮食标准化生产。突出优质水稻生产,扩大标准化稻蟹生态种养,增加有机大米生产规模,提升“米袋子”质量。重点推进肉牛、肉羊、奶牛、家禽、蔬菜瓜果和水产标准化生产,集中创建一批标准化养殖园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场和蔬菜瓜果标准化园艺场,提升“菜篮子”产品质量。围绕自治区13个特色优势产业,对现有农业地方标准重新进行整理,加快跟进配套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支持和鼓励市、县(区)两级农业部门制定符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的操作手册和明白卡(明白纸),使我区农业生产活动做到有标可循。通过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建设,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一批产业示范村、示范乡、示范县,从根本上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

——开展“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农产品品牌带动战略,以品牌促发展,以发展促增收,通过一系列扶持引导政策,围绕13个特色优势产业,狠抓品牌培育。充分利用宁夏生态环境优势,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食品,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定。积极推进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促进我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培育更多的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以及地理标志产品。狠抓认证后监管,维护我区“三品一标”农产品市场公信力和公众美誉度。

——积极培育地方和民族特色农产品品牌。主打“清真品牌”、“绿色品牌”、“宁夏特色品牌”,培育“宁夏大米”、“中宁枸杞”、“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和“中卫硒砂瓜”等一大批具有宁夏特色和地理标识的“宁字号”农产品。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测评价制度,集中力量对农产品主产区、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边等重点地区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定位监测。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分级和功能区划,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为抓手,扎实推进农产品产地安全生产区域划分。根据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科学确定适宜生产的农产品品种,及时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和区域布局。针对农产品产地安全水平,依法依规、有计划、分步骤地划定食用农产品适宜生产区和禁止生产区。

2.方便营养加工食品。推动餐饮行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宁夏餐饮产业标准化体系,加快制定宁夏清真名菜名小吃标准,引导经典清真名菜名小吃实现配方标准化、加工工厂化、生产批量化。实施宁夏清真餐饮“三名工程”(名师、名店、名企),鼓励餐饮企业连锁化、网络化、集团化发展,引导企业加强营养早餐及快餐食品生产、配送、销售体系建设,推进主食工业化、规模化发展。

3.奶类食品。大力推进奶源基地建设,加快存栏100万头引黄灌区苜蓿—奶牛集约化生产示范区建设,重点实施奶牛良种化、奶牛“出户入场”和奶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提升奶牛产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强化奶业市场监管,健全和完善生鲜奶和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和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开展鲜乳生产、收贮、运输、加工、销售全过程监督检验。强化饲草料质量安全监督,建立饲料质量和奶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乳品质量安全。加强奶业各环节有效衔接,推进现代奶业发展。

4.大豆食品。开展传统大豆制品的工艺改造,不断提高大豆制品加工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支持研发新型大豆食品,丰富大豆食品品种,积极推进和完善大豆制品加工集中区建设,改善豆制品生产卫生和环境条件,推进大豆制品规模化生产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的不断提升。

(二)重点区域。

1.中南部贫困地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扶贫规划,着力推进百万贫困人口扶贫攻坚战略,切实打好35万生态移民和65万贫困人口就地脱贫攻坚两场硬仗。实施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模式,创新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全力实施“四到”(基础设施到村、产业开发到户、培训转移到人、帮扶责任到单位)扶贫工程,营造政府主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扶贫氛围。到2020年,实现中南部贫困农村人口年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每年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以上,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食物消费水平,采取多种有效的营养干预措施,实现贫困人口食物与营养的基本保障和逐步改善。

2.农村地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加快产城融合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到2020年,农民食物和营养保障水平进一提高。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大型农家店向超市业态发展,形成以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到2020年,农家店覆盖全区100%的乡镇和90%的行政村,方便农村居民购买食物。

3.生态移民安置区。统筹生态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落实移民“搬得出、稳得住、管得好、能致富”的目标,加大产业开发,重点扶持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养殖,加大农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做好劳务输出和创业就业,千方百计增加移民收入。到2020年,移民人均收入达到或接近安置区农民中等收入水平,更好地保障移民食物和营养需求。

(三)重点人群。

1.孕产妇与婴幼儿。开展孕产妇与婴幼儿营养咨询工作。在各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营养咨询门诊,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合理补充营养素,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等疾病,减少低出生体重和巨大儿的发生。实施营养补助行动计划。改善低收入人群孕妇、哺乳妇女和营养不良幼儿膳食中钙、铁、锌和维生素A摄入不足的状况。落实婴幼儿喂养策略。强化爱婴医院管理,促进母乳喂养。开展科学喂养与营养素补充指导,促进合理添加辅食,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指导农村地区6个月龄至24个月龄婴幼儿家长科学进行婴幼儿辅食喂养与营养补充。加强母乳代用品和婴幼儿食品质量监管。各级食品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各负其责,加大处罚力度,杜绝监管盲区,保证母乳代用品和婴幼儿食品质量安全。

2.儿童青少年。重点加强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干预。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着力降低农村儿童青少年生长迟缓、消瘦、缺铁性贫血的发生率。强化城镇儿童青少年营养和健康教育。

3.老年人。鼓励食品企业研究开发适合老年人身体健康需要的食物产品,重点发展营养强化食物和低盐、低脂食物。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抽样调查。了解当前我区不同地区、回汉族之间老年人营养状况,提出不同地区、不同民族老年人群健康膳食引导指南。做好老年人合理营养知识宣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加强科学膳食个体化指导,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四、政策与措施

(一)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加强对居民食物与营养的科学指导,提高全民营养意识,提倡健康生活方式,树立科学饮食理念。在全国公众“营养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等活动期间组织宣传活动。开展食物与营养知识进村(社区)入户活动,加强营养和健康教育。定期在商场、超市、车站、机场等人流集中地发放适宜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发挥媒体对食物与营养知识公益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增强营养知识传播的科学性。在宁夏公共频道、公共交通频道等媒体开设营养与健康栏目,每周定期播出科学营养健康知识节目。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加强食物生产与供给。全面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强化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的食物安全责任。通过政府引导,社会、企业共同参与,保障食物与营养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的支持力度,保护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加大对食物加工、流通领域的扶持力度,鼓励主产区发展食物加工业。支持银川市等城市发展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治理农业环境污染。加快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区污粪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覆盖面,控制化肥使用量,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和农膜回收利用。支持我区企业到周边国家开展互利共赢的农产品生产和进出口合作。

(三)加大营养监测与干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每五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轮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工作,进行食物消费调查,定期发布全区居民食物消费与营养健康状况报告,引导居民改善食物与营养状况。开展贫困地区、回族集中区、移民区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提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就餐设施环境质量,减少贫困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建立健全营养学会(协会)等群团组织,培训壮大营养专业人员队伍,在医疗机构、大中专院校和寄宿制初中、高中设置专(兼)职营养师及配置营养餐。

(四)加快食物与营养科技创新。针对食物、营养和健康领域的重大需求,引导企业加大食物与营养科技投入,加强对食物与营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研究。加强对新食物资源开发和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技术的研究,在科技创新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加强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技术研究,促进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国家统一部署下,结合我区实际,深入研究宁夏地方特色食物、营养和健康的关系,及时修订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标准。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大高值化加工技术研发,建立清真特色深加工产品健康安全技术标准,提高综合加工技术水平,实现全产业链增值。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土壤、灌溉用水、大气进行动态监测,并纳入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五)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继续实施“百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规划”、“菜篮子”等工程,支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食物与营养健康知识普及和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和促进事业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咨询指导。建立由自治区农牧厅、卫生计生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林业厅、环境保护厅、食品药监局、粮食局等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落实自治区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适时组建自治区食物与营养咨询专家小组,在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的指导下,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供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