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出台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办法
2017-06-23 17:56:31

文件名称:金溪县出台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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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有效益”,近日,金溪县重新修正出台了《金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明确投向,确保统筹整合资金精准发力。金溪县将资金使用范围明确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农户补助四大类,并围绕路、水、房、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项目细化。同时,规定统筹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和经常性支出等非农领域。明确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原则。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将中央、省、市、县财政安排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资金统筹整合,集中投放使用。

二、强化对接,提高统筹整合资金的精准性。主动深入发改、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扶贫等涉农部门,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农民技能培训四个方面衔接、对接项目,并多次召集村民代表和乡镇村干部进行讨论,实事求是确定本年度计划整合的资金规模和对应的建设任务,并落实到具体项目上,避免大而化之或设定不切实际的目标。每个具体项目明确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建设任务、进度计划、责任单位等基础信息。

三、转变方式,着力转变资金统筹使用方式。鼓励壮大精准扶贫发展专项基金,支持建立农业担保基金、特色产业引导基金、风险补偿金、推进特色农业保险等,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推行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等方式,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鼓励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支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

四、统筹财力,提高统筹整合资金的操作性。按照各级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和要求,根据脱贫攻坚实际需要,提高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占纳入整合范围资金规模的比例,做到“应整尽整”,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实质性整合。

五、规范实施,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以整合后的项目建设内容来确定项目主管部门,并负责项目实施管理监督,防止因权责不一致而引发相互推诿。同时,强调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

截止目前,金溪县累计申报实施各级各类涉农资金项目20多个,对接上级财政资金3167万元。其中,较大的项目有新增亿斤粮食项目1200万元、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300万元、种粮大户补贴资金191万元、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资金90万元、水产标准池塘建设项目资金160万元、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13万元。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金溪县现代高效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