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家下属公司环境违法案挂牌督办的通知
2017-06-23 17:54:13

文件名称:关于解除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家下属公司环境违法案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环监函[2017]97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按照我部《关于对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家下属公司等环境违法案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2015〕110号)要求,你厅督促相关地方和企业积极开展整改,并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申请。我部组织对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目前,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家下属公司(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木兰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宾县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依兰县达连河鑫玛热电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

经研究,现决定对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家下属公司环境违法案解除挂牌督办。请你厅继续加强督查,督促地方环保部门尽快按计划完成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确保企业在2017年10月供暖季恢复生产后,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6月20日

抄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