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阳江核电厂在役检查大纲》修改升版的通知
2017-06-23 17:54:13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阳江核电厂在役检查大纲》修改升版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国核安发[2017]11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江核电厂在役检查大纲〉修改升版的请示》(广阳江〔2016〕77号)及《关于恳请批准阳江核电厂在役检查大纲的请示》(广阳江〔2017〕3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关于《阳江核电厂在役检查大纲》(12版)的修改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进行文件修改升版,确保阳江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6月19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