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艺术司关于公布2017年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入选剧节目名单的通知
2017-06-23 11:21:48

文件名称:文化部艺术司关于公布2017年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入选剧节目名单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艺戏函〔2017〕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根据《中宣部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的通知》(办艺函〔2017〕108号)精神,2017年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将于7月2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经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申报推荐,文化部艺术司组织专家认真审看,确定了入选剧节目名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演不再召开演出前站会。为确保演出顺利进行,文化部艺术司将根据参演剧节目的舞台需求及演出时间统筹安排场地和演出日期。会演期间每台剧节目装台1天、演出2场。

二、会演期间,文化部艺术司将组织专家观摩,并在演出结束后召开“一剧一评”专家评议会,对剧节目艺术质量进行评议。请参演院团负责人、剧节目主创人员及省级文化行政部门代表参会。

为加强艺术创作交流,请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一定规模的观摩交流团队(以创作人员为主,原则上不少于5人)进京观摩会演剧节目,并参加评议会。观摩交流人员往返交通费、在京食宿费等费用请各地自行解决。

三、会演期间,将适时召开基层戏曲院团艺术创作专题研讨会,请做好参会准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要高度重视宣传和安全工作。在配合文化部做好会演宣传工作的同时,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全力做好本地宣传工作,突出会演举办的重要意义,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基层戏曲院团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要组织参演单位进京演出前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五、请于2017年6月26日前提供参演剧节目有关材料(电子版):剧照5张;剧节目创排演出情况及艺术特色(不少于500字);专家评论文章(不少于2篇,每篇不少于1000字,须署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请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参演单位,并做好剧节目打磨、提高工作,以最好状态参加会演。

文化部艺术司联系人及电话:王学锋,010-59881773,电子邮箱:xjqyc2012@163.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文化部政府网站(www.mcprc.gov.cn)艺术司子站查询、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入选剧节目名单

2.2017年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节目单(示例)

文化部艺术司

2017年6月22日

抄送:中宣部文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