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部公告第2542号
2017-06-21 12:51:15

文件名称:中国农业部公告第25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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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部蔬菜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4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经审核,现对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信息变更予以确认(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

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四批)

2.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及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测试中心信息变更情况(第二批)

农业部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