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关于刘家城任职的通知
2017-06-19 22:00:09

文件名称:福建省政府关于刘家城任职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政文〔2017〕216 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福建省物价局:

经研究决定:

任命刘家城为福建省物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