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7-06-16 19:00:52

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宁政发〔2015〕8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知识产权保护利用为核心,以创新型人力资源开发为保障,按照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市场主导、创新驱动、文化传承、科技支撑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合理配置资源,着力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提高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整体质量水平和竞争力,着力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更好地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服务,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服务,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先导产业作用更加强化,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建立,相关产业文化含量显著提升,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打造一批在区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融合发展城市、新型城镇和产业集聚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举办自治区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提供展示机会,扩大品牌影响,鼓励各类人才大胆创意、创造和创新,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成果转化和市场推广。发挥801文化创意产业园、西夏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孵化、服务功能,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意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小微文化企业和创客空间,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创客空间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和帮助各类小微文化企业、创客空间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立足悠久厚重的黄河文化、风情浓郁的回族文化、走向胜利的红色文化、神秘独特的西夏文化,坚持正确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方向,推出一批原创文化产品和服务。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销相结合的文化创意创新体系,加强文化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产业融合、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培育,推出更多高品位、高水准的文化精品。加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力度,积极推进西夏陵国家遗址公园、华夏河图文化园、中华回乡文化园等重点项目建设,为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打造中阿人文合作交流示范区、传播中华文明、推动宁夏文化产业有机融入国际、国内文化产业链提供载体支撑。(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旅游局、金融办。)

(二)挖掘旅游发展文化潜力。深度挖掘我区民族区域特色文化资源,把创意元素融入旅游景区规划、旅游产品与线路开发、旅游节庆策划、旅游市场推广等各个领域,把设计理念融入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等各个环节,推动文化旅游资源向多元化的旅游产品转化。加快建设中卫旅游经济开发试验区、六盘山旅游扶贫试验区、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旅游长廊、黄河金岸文化旅游廊道,以知名景区为龙头、以历史文化为主线、以地文景观为核心,进一步整合资源、整合线路、整合产品,建设富有文化魅力的精品景区。着力完善“黄河文化”“回乡风情”“西夏探秘”“红色之旅”“塞上江南”“大漠风光”“丝路古韵”等国际旅游产品体系,开发具有宁夏特色的标志性旅游产品。以提升文化内涵为抓手拓展旅游增值服务,强化旅游品牌策划包装和宣传推介,加强对外交流,进一步提升文化旅游影响力和知名度。着力推进文化创意、演艺娱乐、工艺美术、健身休闲与旅游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支持沙湖、沙坡头、西夏王陵、六盘山、西部影视城等重点景区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康体养生、运动健身、文化娱乐、休闲度假等产品,与专业艺术院团合作打造文化旅游专场剧目,建设文化创意商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文化剧目进景区活动,举办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积极争取西夏王陵、丝绸之路宁夏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大力发展旅游信息化和提升互联网利用水平。(牵头单位:自治区旅游局、文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体育局。)

(三)提升制造业竞争力。支持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需求的设计应用研究,提升文化创意服务装备制造业的能力,推动工业设计服务领域延伸和服务模式升级。支持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社会力量等建立工业设计合作开发应用产学研销联盟、工业设计中介服务平台,促进工业设计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支持企业优势产品的创意设计能力建设,重点提升矿山机械、数控机床、风力和光伏发电设备等优势装备产品的外观、结构和功能设计水平,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制造业自主品牌,促进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各类专业设计企业加强工业设计软件研发,重点发展基于数字化的产品外形外观及包装设计、工业模型与模具设计以及广告和平面设计等数字设计,大力推广专业化设计和定制服务。支持文化企业与制造企业深度合作,通过形象授权、限量复制、加盟制造、委托代理等形式开发文化衍生产品,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渗透到制造业产品生产、销售流通、宣传推广全过程。(牵头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自治区文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四)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推进宁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中卫西部云基地、银川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完善银川iBi育成中心功能,实施国家级文化科技创新项目,推动新一代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积极打造网上丝绸之路。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加快出版、印刷、广电、演艺、会展、广告等文化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提高动漫游戏、微电影、数字影视以及衍生产品开发和服务的质量水平,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创意和设计提升,培育双向深度融合的新兴业态。推进三网融合,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积极开发手机电视、网络广播电视、影视动漫、内容创意等三网融合新业务,积极发展车载移动电视、楼宇电视、手机电视、电子杂志等新媒体,推动智慧家庭、智慧社区建设。推进数字绿色印刷发展,支持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新兴新闻出版业态发展,引导印刷复制加工向综合创意和设计服务转变。(牵头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信息化建设办。)

(五)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乡规划创意设计水平,深入挖掘和提炼彰显地区特色的建筑元素,大力培育优秀规划设计单位和人才。提升城市建设创意设计水平,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工作,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设施功能,打造特色街区,建设特色城市。提升建筑创意设计水平,着力推进建筑设计理念和建筑技术传承创新,特别要贯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加快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推动装饰产品和材料升级,创造舒适优美的个性化家居环境。提升新农村建设创意设计水平,融合村镇人文历史、地域特色、自然景观、民俗习惯,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打造一批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的特色文化村镇。强化重点文物单位、历史文化建筑及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为把我区打造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提供支持。(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化厅。)

(六)做强特色优势农业。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为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意设计,延伸现代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实施品牌文化战略,整合农业文化资源,加快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扶持地理标志产品发展,做大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中宁枸杞、盐池滩羊、香山硒砂瓜、六盘山马铃薯、宁夏供港菜等一批区域品牌,做强一批企业和产品知名品牌。丰富农产品特别是清真农产品向国际化发展,鼓励建设一批农产品专业市场、特色农产品展览展示场地、特色农产品观光走廊,推进特色农业文化宣传交流。创新营销模式,加快建设宁夏绿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平台,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强化创意设计和包装策划,大力开展推介活动,不断拓宽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充分挖掘农业文化内涵,不断丰富农业产品、农事景观、乡土文化等创意设计,培育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休闲度假、教育展示、文化传承于一体的创意休闲农业集群,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农牧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商务厅、科技厅、工商局、旅游局。)

(七)拓展体育产业发展空间。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支持各地依托自然人文、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沙漠、水上、山地等运动休闲项目,建设体育服务业为主体、户外休闲运动产业为重点的体育产业体系。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等设施,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加大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力度,支持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鼓励大众参与健身锻炼,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运用市场机制,引导支持社会力量策划、引进和举办体育赛事。举办中国—阿拉伯国家体育赛事。推动建设国家级沙漠体育运动基地、航空飞行基地,打造大漠、湖泊、山地等富有宁夏特色、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巩固和深化“一市一品牌”办赛模式。发展多形式、多层次体育协会和中介组织,支持体育社会组织承担适合的体育公共服务。鼓励文化企业研究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创意设计体育衍生品。积极培育体育健身市场,扩大大众体育消费。(牵头单位:自治区体育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化厅、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政策措施

(一)增强创新动力。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组织实施一批专项课题研究,为宁夏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支持。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完善知识产权申请代理、信息检索、质押融资等相关服务,为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产业提供支撑。建立版权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类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严肃查处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保护并激励各类主体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文化创意和设计产业发展中的沟通、协调及助推作用,构建知识产权行业自律保护体系。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交易,促进知识产权的合理有效流通。鼓励拥有特殊才能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意人才以技能和知识产权入股。(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文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工商局。)

(二)强化人才保障。结合“宁夏文化名家”工程,加大领军人才、重点领域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国际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支持区内高校和部分技工院校、中高职院校建设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专业,建立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共建优势特色学科,形成校企结合、产教融合、依托企业、贴近需求、突出实际和应用的办学模式。建立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奖励互为补充的多层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奖励体系,建立文化创意人才库、专家库,探索实行自治区文化产业文化名家工作室制度。对承担创业师资培训、创业项目库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的单位和从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及相关产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相关政策的,给予一定补贴。加快实施宁夏体育运动学校和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迁建项目。(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文化厅、体育局;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新闻出版广电局、旅游局。)

(三)壮大市场主体。扶持转制文化企业发展,培育壮大宁夏日报报业集团、黄河出版传媒集团、宁夏广电传媒集团、宁夏演艺集团等国有文化龙头企业,鼓励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展跨省、跨境经营,参加境内外重要文化贸易展会,积极开拓市场。充分发挥宁夏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司、宁夏文化产业基金的作用,扶持经营规模大、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民营文化企业,支持一批优秀文化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支持国有和民营骨干文化企业以强化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能力为重点,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组织实施中小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成长工程,支持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向产业园区和基地集中,提供特色文化产品和创意服务,提升产业集聚度,发挥集聚优势。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支持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创办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企业,挖掘、保护、发展民间特色传统技艺,满足专业化、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工商局、旅游局、国资委。)

(四)培育市场需求。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方式,编制并公开政府文化产品采购目录,加大政府对创意和设计产品服务的采购力度,引导文化消费。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场所建设,活跃各类知识产权和文化产品、资源的交易流通。加强传统元素与现代时尚的融合,提升节假日和节庆活动的文化内涵,支持院线经营、连锁经营、网上经营,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内容和形式。顺应消费需求,大力开发网络文化产品,提升动漫、游戏等新业态规模。合理布局城乡文化服务网点,拓宽面向基层的文化产品流通渠道,构建配套衔接、辐射周边的文化产品流通渠道。(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

(五)加大财税支持。充分发挥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引领作用,放大财政资金效应,吸引和撬动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加大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投入力度。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对国家重点鼓励的创意和设计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地税局、科技厅、商务厅、宁夏国税局。)

(六)加强金融服务。加快推动适合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探索开展无形资产质押和收益权抵(质)押贷款等业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金融需求,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信贷配置。探索建立拟上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数据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上市。积极引导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挂牌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新三板)和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行各类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展融资渠道。综合运用统贷平台、集合授信等方式,加大对小微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保险公司以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为重点,开发创新型文化保险产品并提供多样化服务。建立投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各类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金融办、人行银川中心支行;配合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科技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

(七)优化发展环境。放宽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市场准入。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广告领域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严格限定在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清理其他不合理收费,推动落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提升政府服务质量,提供更加优良的政策咨询、统计、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创新政府支持方式,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在行业研究、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牵头单位:自治区工商局、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统计局、物价局。)

五、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常态下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重大意义,结合各自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任务落实。要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新、创意和设计的良好氛围。要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加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类产业统计、核算和分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化厅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