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公告2017年第1号
2017-06-09 16:23:19

文件名称:江西省财政厅公告2017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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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自《江西省财政厅公告2016年第1号》发布后,财政部又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7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5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项目。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现重新公布《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江西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江西省政府基金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项目发生变化,省财政厅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附件:

1、2017年《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1-1、2017年《江西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2、2017年《江西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2017年《江西省政府基金目录清单》

江西省财政厅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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