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福建宁德核电厂1、2号机组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升版的通知
2017-06-09 10:51:28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福建宁德核电厂1、2号机组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升版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国核安发[2017]10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查〈福建宁德核电厂1、2号机组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版次1〉的请示》(闽宁核〔2016〕6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对《福建宁德核电厂1、2号机组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的升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文件进行升版,确保宁德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6月7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