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关于工商总局同意作为第十二届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协办单位的复函
2017-06-05 16:46:01

文件名称:甘肃省政府关于工商总局同意作为第十二届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协办单位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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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贵局《关于同意协办第十二届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的函》(工商个函字<2004>84号)收悉。经研究,我省同意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作为协办单位,参与第十二届兰洽会的筹备工作,并对对贵局长期以来在甘肃经济发展方面给予的大力支持深表感谢。

二OO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