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通告
2017-06-04 08:51:33

文件名称:重庆市政府通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17-06-04

实施时间:2017-06-04

 

根据《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定于2017年6月5日上午10点30分至10点42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望全市军民闻声勿惊。警报信号规定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灾情警报:鸣3秒,停3秒,反复30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