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关于再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2017-06-03 16:13:27

文件名称:黑龙江省政府关于再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文件编号:黑龙江省政府令第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2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2017年3月20日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6日起施行。

省长陆昊

2017年4月6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对其中1项行政法规设定事项,省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相关程序后再行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本决定自2017年5月6日起施行。

附件: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