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户外霓虹灯管理的规定》的决定
2017-06-02 13:10:17

文件名称:北京市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户外霓虹灯管理的规定》的决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第11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户外霓虹灯管理的规定〉的决定》已经2002年11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刘淇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户外霓虹灯管理的规定》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户外霓虹灯管理的规定》(1992年4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7号令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