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局防汛防台工作预案》的通知
2017-05-17 10:02:33

文件名称:[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局防汛防台工作预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民办发〔2017〕1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民办发〔2017〕10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局防汛防台工作预案》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上海市民政局防汛防台工作预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

2017年5月11日

上海市民政局防汛防台工作预案

(仅适用于本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为在发生重大台风、暴雨、高潮灾害时,能迅速、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按照上海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的发布情况,将上海市民政局防汛防台工作预案设定为三个状态,明确工作规程如下:

一、一般状态

由局属各单位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直接自行处理,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基层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一)启用条件

1.当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警报信号时;

2.当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警报信号时。

(二)应对措施

1.当预警信号发布后,各单位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进入应对状态,并相应增加值班人员,应急小分队待命。

2.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了解台风、暴雨、潮汛动态,密切观察、及时掌握本单位的情况,做好防御准备。

3.妥善安置易受台风影响的室外物品,相应加固户外装置,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低洼、易受淹的部位和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4.落实专人及将准备情况向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报告,警报解除后将整个情况立即向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报告。

(三)综合协调

由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及时与局属各单位联系,沟通信息,汇总情况。

2.视情检查可能遭受灾害单位的防汛防台工作,指导各单位防汛防台工作。

(四)信息报送工作

由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待警报解除以后,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局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情况。

(五)预案的终止

警报解除,预案终止,各单位将情况报告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紧急状态

局和各单位防汛防台指挥系统进入紧急应对状态

(一)启用条件

1.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警报以上时;

2.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警报以上时;

3.风、暴、潮三碰头时。

(二)应对措施

1.局属单位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工作任务

(1)局属各单位领导带头值班,做好抢险应急方案的启动准备工作,应急抢险小分队集结待命,根据指挥中心的要求,随时开赴灾情发生的第一线,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动用工作和灾害的防御准备。

(2)加强巡查,密切观察,及时掌握本单位情况,并落实专人随时向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报告。

(3)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工作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地带人员。

(4)对危漏房屋及时采取措施,切断电源、组织人员撤离,转移老弱病残人员和重要物资并及时组织排涝。

(5)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

2.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工作任务

(1)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集结,研究应对措施。

(2)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分工立即开展工作。

(3)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值班车辆集结待命。

(三)综合协调

领导小组组长为负责人,副组长负责协调。

1.负责协调各组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2.和局属单位保持联系,沟通信息、汇总情况。

3.检查并指挥各单位的防汛防台工作。

(四)信息报送工作

由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负责向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通报各单位防汛防台工作情况,并保持和市防汛指挥部联络,警报解除后,向局领导报告局系统防汛防台工作情况。

(五)预案终止

警报解除后,如果局系统未发生灾情,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预案终止。

三、突发险情状态

(一)启用条件

当可能发生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的险情发生时。

(二)应对措施

1.局属单位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工作任务

对于突发险情,各单位主要领导,首先召集单位抢险人员赶到险情处,按预案开展抢险工作,并迅速向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和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险情。

2.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工作任务

接到险情报告后,立即通知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赶赴险情现场,并通知有关机动抢险组、机动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成员赶赴险情现场,各机动小组和险情单位的抢险人员在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工作。

(三)综合协调

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为负责人,副组长负责协调。

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机动小组赶赴险情发生单位,指挥各小组和险情单位抢险人员展开抢险工作,随时和市防汛指挥部联系,必要时请求支援。

(四)信息报送工作

由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及时汇总情况,随时向局领导汇报抢险情况,视情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险情。待险情结束后,书面形式向局领导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五)预案终止

险情解除后,由分管局领导指示终止预案。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

防汛防台工作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单位要把防汛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防汛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

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匡 鹏 市民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朱 勇 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曾 群 组织人事处处长

刘忠飞 局工会主席

刘益平 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练进波 计划财务处处长

何兆珉 殡葬服务中心主任

梁贤忠 民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启华 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薛 峰 龙华烈士陵园主任

袁国华 办公室副调研员

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 任:朱 勇(兼) 办公室副主任

副主任:袁国华 办公室副调研员

成 员:钮苏学(联络员) 局办公室

仇程新 计划财务处

马建勋 组织人事处

(以上成员职位发生变化时,接替其岗位的同志自动递补为成员)

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职能:负责贯彻落实市防汛指挥部有关工作;负责局系统防汛防台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决策、指挥;负责对防汛抗灾物资的调拨和人力调配。

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贯彻落实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和反馈;负责协调局属单位防汛防台工作;负责防汛防台期间的日常事务处理。

五、力量部署和分工

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为防汛防台工作总指挥,负责全面工作。

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协调工作,并负责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组织人事处、局工会、直属机关党委负责防汛防台期间局系统的人力调配。

计划财务处负责防汛防台期间经费、物资的调拨。

社会福利中心负责所属事业单位防汛防台期间的全面指挥工作。

殡葬服务中心负责所属单位防汛防台期间的全面指挥工作。

民政(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属福利企业防汛防台期间的全面指挥工作。

龙华烈士陵园负责防汛防台全面指挥工作。

在此基础上,局属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防汛防台工作小组。

六、安全保障体系

各单位要组建抢修、救险队伍,备足各类抢险救灾物资。抢险救灾物资按分级储存原则储备,明确储存地点,明确专人负责,必备物资包括铁锹、草包、蛇皮袋、石料、备用潜水泵、排水用软管、应急灯、铅丝、泥土取用处等。准备好抢险用车,车辆要定人、定位、保持车况良好,驾驶员通信保持联络畅通。各单位一旦发生灾情,立即组织自救。

局成立三个机动抢险救灾小组,主要负责险情发生时的抢险、抗灾、转移人员和物资等工作。

(一)抢险小组:

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四支机动抢险分队。

第一机动抢险分队由龙华烈士陵园组成,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抢险工作并作为机动分队支援军供站、军休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彩票中心、第一福利院等单位。

第二机动抢险组由龙华殡仪馆组成,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抢险工作并作为机动分队支援益善殡仪馆、卫家角息园、古美干休所、培训中心闵行校区、荣军院、一精中心、儿童福利院等单位。

第三机动抢险分队由宝兴殡仪馆组成,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抢险工作外并作为机动分队支援三精中心、假肢厂等单位。

第四机动抢险分队由三智汽配有限公司组成,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抢险工作并作为局机动分队支援二精中心、双拥服务中心、三福院等单位。

每支机动分队人数不得少于20名,必须备足抢险物资,随时听候命令。二福院、四福院因路途较远,除本单位的抢险分队外,需与当地防汛防台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请求支援。

(二)医疗抢救组

由局工会、市福利中心牵头,以市一福院、市一精院、市三福院、市二精中心为主抽调6名医疗人员,负责伤病人员的抢救工作,并各保证一辆救护用车,根据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命令对险情单位就近予以支援。

(三)后勤保障组

由计划财务处牵头,对局属单位抢险救灾的经费、物资、车辆进行统一安排,协调并保障局属单位各抢险保障小组,确保险情发生时经费、物资、车辆、食品的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落实各级防汛责任制,自觉服从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把预案措施的重点放在防御突发性、超标准的灾害上,增强可操作性。

(二)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工作,注意防汛防台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及时掌握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处置突发事件要迅速、及时,要获得信息快、赶赴现场快、组织办量快、处置决策快、消除事故快。

(三)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人员、物资、预案三到位,实现局系统安度汛期的工作目标。做好各类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器材的落实,做到专人管理,保证汛期随要随发。加强检查力度,特别是对电器、危房的检修。要针对薄弱环节,抓紧整改,减少台风、暴雨灾情发生时的损失。

(四)参与处置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确保重点部门安全、保障人身安全的观念。加强对人员、重要物资的防护和抢救,尽可能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力争做到“不伤一人,不损一物”,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