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深化改革创新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7-05-10 15:02:07

文件名称:江西省关于深化改革创新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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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2017年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全省现代农业(林业)座谈会部署,现就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大力实施“藏粮于地”和“藏粮于技”战略,大力开发推广标准化高产高效绿色技术,确保粮食产量420亿斤以上。坚守耕地红线,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91万亩。整合农田水利项目资金,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加快实施中低产田改造,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到2020年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2825万亩,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测土配方施肥和治理修复,提高耕地质量。省政府文件

(二)调整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优质稻、功能稻、有机稻,加快发展赣南脐橙、南丰蜜桔、设施蔬菜、茶叶、中药材、油茶、毛竹、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积极发展双低油菜和优质饲草,着力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种植结构。制定新一轮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建设规划,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加强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等技术研发,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技术体系。

(三)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稳定生猪产业,大力发展草地畜牧业,做大做强做优家禽产业,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动畜禽养殖场(小区)改造升级。

(四)加快渔业转型升级。科学编制渔业养殖规划,合理划定养殖区域,加快发展特色渔业和外向型渔业。建设渔业、渔政管理平台,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实施江豚保护行动计划,完善休渔制度,坚决清理“绝户网”“电捕鱼”等非法捕捞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无渔业船舶证书、无船名、无船籍港)。推广池塘工厂化循环水流水养殖示范,开展碳汇渔业试点,推进特色渔业县建设。

(五)发展农产品加工。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起点、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绿色农业生产基地。实施农产品加工补助政策,鼓励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整合粮油加工企业,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建设果蔬加工中心。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建设,引导大型加工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

(六)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合理布局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骨干市场改造升级,探索公益性市场建设。加快农产品城乡终端市场发展,开展城乡农贸市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培育农产品流通骨干企业,完善农产品仓储等流通基础设施,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产地集配中心项目建设,提高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水平。

(七)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按照“稳粮、优供、增效”的要求,优化农业供给体系,不断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收益。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先导区。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和股份制企业,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利益共同体。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推进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探索建立规划设计创意中心。

二、加快绿色生态农业发展

(八)开展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推进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的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着力建设全国重要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区和绿色农业示范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乡速测、县定量、市监督、省预警”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三品一标”认证产品全部纳入监测和可追溯范围。开展绿色生态农业标准化建设行动,确保到2020年农业标准化实施率达到6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建设一批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探索建立耕地休养生息制度,选择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

(九)建设“五区一园四平台”。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抓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农兽药基础数据平台、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新型经营主体信息直报平台。按照“扩大体量、提升档次、特色鲜明、示范带动”的要求,大力实施“百县百园”工程,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创建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示范园区的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加快推进生态种养区、精深加工区、商贸物流区和综合服务区等“四区”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等“四型”农业。强化农业示范园区用水、用电、用地等政策支持,涉及行政收费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项目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并优先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十)唱响绿色农产品品牌。积极实施绿色生态有机农业品牌创建工程,出台推进农产品品牌创建的指导意见,支持开展农产品品牌营销推介活动,重点推进“四绿一红”茶叶品牌、地方鸡品牌、“沿江环湖”水禽品牌、“鄱阳湖”水产品品牌和大米品牌创建,扩大“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十一)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县为单位,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病死畜禽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试点,开展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制定补贴政策,加大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力度。

(十二)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强化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推行强制免疫直补政策,加强疫病监测,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抓好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防疫病传入和传播。完善动物防疫财政支持政策,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三、激发农业发展活力

(十三)落实“三权”分置改革。出台“三权分置”实施意见,开展“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和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强土地流转市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支持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开展设施农用地建设。

(十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出台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意见,强化财政、用地、用电、金融、保险等政策保障,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十五)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探索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农业科技人员开展农业创业。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加大对各类经营性农业服务主体的支持力度,引导其广泛参与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广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联耕联种、生产托管、互换并地等方式,建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评价指标体系,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规模经营。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推行机耕机收、统防统治、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烘干仓储等专业化服务。

(十七)深化农垦改革。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6〕23号),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用两年时间将农垦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属地管理。加快推进垦区土地确权颁证。巩固上一轮农垦改革成果,完善以劳动合同制度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制度。

四、强化农业科技创新

(十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开展农业创新驱动工程,实施10个农业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新增10个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完善1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引进、培养100名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培育100家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十九)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推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员兼职兼薪等制度,允许农业科研人员通过技术服务获得收益。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企业,不再限制科技成果作价份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鼓励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服务农业生产一线,允许农业科研人员依法依规兼职兼薪。

(二十)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鼓励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设立区域站,支持乡镇成立综合型农业服务机构。完善人员聘用和培训机制,鼓励与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推广。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引入项目管理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二十一)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新型农机具补贴和研发力度,开展标准化农机合作示范社创建,培育农机制造龙头企业,打造农机装备制造聚集区。

(二十二)加快农业信息化进程。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全省“123+N”智慧农业建设。实施智慧农业PPP示范项目,推进“整省信息进村入户”和“智慧农场”工程。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重点打造“赣农宝”“邮乐网”“供销e家”等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运营中心,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实现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点全覆盖。

五、完善农业支持政策

(二十三)创新农业金融服务。推动江西裕民银行等民营银行组建,完善农业金融服务。构建省、市、县三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做强省级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做大“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规模。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开展以大型农机具、运输工具、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为抵(质)押标的物的融资试点。成立农业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子基金),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支持农业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省内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在上海、深圳及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省内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0万元。推动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尽快改制上市,享受证监会扶贫政策规定的绿色通道。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对农民合作社授信,推广“合作社+农户”等信贷模式,确保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二十四)提升农业保险能力。扩大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保险的覆盖面,并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鼓励发展互助合作保险,探索农产品价格保险、区域产量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险种,优化保险理赔程序。开展农险经营模式、管控方式等改革试点,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新型农险经营模式。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和产业保险,探索扶持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等扶贫方式。

(二十五)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推进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改革,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统筹三项补贴资金2亿元左右,支持种粮大户发展。整合涉农资金,扶持中药材种植。完善渔业燃油补贴,探索休禁渔补贴。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