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关于撤销兖州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2017-03-09 15:47:10

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撤销兖州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字〔2017〕3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兖州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鲁政字〔2017〕33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山东省商务厅:

省商务厅《关于撤销兖州经济开发区的请示》(鲁商呈〔2017〕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兖州经济开发区,将其并入兖州工业园区。合并后的兖州工业园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系原两家开发区审核公告面积之和,保持总面积不变)。济宁市人民政府对撤销的兖州经济开发区要取消名称,撤销管理机构,切实做好相关善后工作,确保兖州经济开发区撤销后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