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蒸汽发生器排污系统增加排污隔离阀设计变更的通知
2017-03-02 16:00:27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蒸汽发生器排污系统增加排污隔离阀设计变更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7]3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送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蒸汽发生器排污系统增加排污隔离阀设计变更专题报告的报告》(福核发〔2016〕669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该设计变更是可以接受的。

你公司应在详细设计和运行管理中分析和评价隔离阀锅炉效应的影响,优化设计方案,确保机组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3月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