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老旧机动车报废咨询
2017-02-24 10:25:24

文件名称:[北京]关于老旧机动车报废咨询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请问:法院查封的车辆可以报废吗?

处理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给予答复: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您咨询的法院查封车辆能否报废问题,根据公安部124号令规定,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感谢您对车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如有其他车管业务咨询,请致电车管所咨询中心电话:1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