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F-168(F-168-X)型运输容器在中国境内使用有效期延续和增加数量的通知
2016-12-31 07:35:13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F-168(F-168-X)型运输容器在中国境内使用有效期延续和增加数量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6]32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诺迪安(加拿大)公司:

你公司《运输证书CN/023/B(U)-96的续期申请》收悉。

我局于2012年批准你公司F-168(F-168-X)型运输容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使用(国核安发〔2012〕48号)。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审查了你公司的相关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F-168(F-168-X)型运输容器入境使用有效期延续申请文件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同意该运输容器入境使用有效期延续,有效期至2021年11月30日。

二、同意你公司增加14台F-168(F-168-X)型运输容器在中国境内使用,共计85台,允许入境的运输容器编码见附件。

三、运输容器的使用应满足原设计批准中相应的限值和条件要求。运输容器原设计批准是本批准的前提,你公司应保持原设计批准有效,如原设计批准失效,本批准自动失效。

附件:F-168(F-168-X)型运输容器编码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12月26日

抄送: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