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青岛港邮轮母港C1泊位及联检大厅查验配套设施对外启用的批复
2016-12-15 10:17:41

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青岛港邮轮母港C1泊位及联检大厅查验配套设施对外启用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字〔2016〕28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青岛港邮轮母港C1泊位及联检大厅

查验配套设施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16〕289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验收青岛港邮轮母港C1泊位及联检大厅查验配套设施并批准对外启用的请示》(青政呈〔2016〕53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家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位于青岛港口岸开放范围内的邮轮母港C1泊位及联检大厅查验配套设施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青岛海关、省公安边防总队、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海事局、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