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向深圳圣爱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3家单位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函
2016-12-14 14:25:05

文件名称:关于通报向深圳圣爱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3家单位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函

文件编号:环办辐射函[2016]219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公安部、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审查了深圳圣爱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3家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及相关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核查,认为该43家单位满足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的各项条件,决定向其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你厅(详见附件)。

附件:辐射安全许可证基本信息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环境保护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