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印发全国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6-11-22 16:40:05

文件名称:住建部关于印发全国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

现将《全国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推动风景名胜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林业局、旅游局、文物局、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