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6-11-19 08:02:51

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府发〔2016〕5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发〔2016〕5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第一章 “十三五”社会事业发展环境及形势………………(4)

第一节 “十二五”时期我市社会事业发展成就…………(4)

第二节 面临的新形势………………………………………(8)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9)

第一节 指导思想……………………………………………(9)

第二节 基本原则……………………………………………(10)

第三节 发展目标……………………………………………(11)

第三章 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3)

第一节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制度………………(13)

第二节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23)

第四章 全面提升社会事业服务水平…………………………(30)

第一节 建设教育强市………………………………………(31)

第二节 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36)

第三节 建设文化强市………………………………………(37)

第五章 推动社会事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41)

第一节 补齐公共服务供给短板……………………………(42)

第二节 增加公共服务有效供给……………………………(42)

第三节 减少公共服务资源闲置浪费………………………(43)

第四节 改革公共服务供给制度…………………………(44)

第六章 推进社会事业信息化………………………………(45)

第一节 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化建设………………………(45)

第二节 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建设…………………(46)

第三节 推进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化建设…………………(46)

第四节 推进社会服务领域信息化建设…………………(47)

第七章 促进公共服务产业发展……………………………(48)

第一节 规范发展教育培训产业…………………………(48)

第二节 引导健康服务业发展……………………………(49)

第三节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50)

第四节 促进体育产业发展………………………………(52)

第八章 组织实施……………………………………………(54)

第一节 建立统筹协调的推进机制………………………(54)

第二节 强化资源保障……………………………………(54)

第三节 加强监督问责……………………………………(55)

重庆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有效满足社会多元化、多层次需求,促进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本规划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

第一章 “十三五”社会事业发展环境及形势

第一节 “十二五”时期我市社会事业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社会事业发展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深入贯彻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坚持民生第一目标,按照“五个坚持”民生工作原则,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滚动实施重点民生实事,向城乡基层和薄弱环节倾斜,有力推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全面落实。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成效,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群众多元化消费需求得到一定程度满足。

惠民制度不断健全。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财政投入生均拨款标准体系和民办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2702亿元用于教育事业。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73%,给予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的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生每年400元、500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80元,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到12大类46项,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面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免费开放,各类公益性体育场馆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全民阅读和全民艺术普及推进机制不断完善。建立了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困难老人和残疾人服务补贴制度。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累计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405所;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共完成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改造195万平方米;实施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工程,改善3442所中小学办学条件。实施一批公共卫生建设项目,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7.67万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5.86张;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率92%;完成了2606个撤并村卫生室建设;建成三级疾控防控网络,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明显提高。区县(自治县)文化馆及公共图书馆、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实现全覆盖;每万人占有“三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面积568平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面开展“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攻坚行动,基本实现广播电视全覆盖。大力推进全民健身道路、广场、步道建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37平方米,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类城乡养老机构达到1397家,全市养老床位数增加至19.8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0张。

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制定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探索推进依据统一高考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初步构建了中职、高职、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相互衔接的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稳步实施;在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等重点改革环节进展顺利,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岗位管理、公开招聘、职称评聘、绩效分配等机制不断完善;建成国内首家药品交易所。在全国率先探索文化大部门制;深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与运营分离,完成164家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试点面向社会购买公共演出。城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改革效果逐步显现,全市民办学校4273所,在校生人数105.3万;全市民营医院373所,床位数3.5万张。

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受教育机会显著增加,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1%,义务教育入学率99%、巩固率93.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3.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比例超过8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0.5%,人均受教育年限9.4年。成功创建三甲医院10所,全市三甲医院达到30所,92%的区县(自治县)有1所以上二级综合医院;80%的城市居民步行20分钟、66%的农村居民步行30分钟即可到达最近医疗点;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由2010年的75.7岁提高到2015年的76.7岁,人民群众主要健康指标总体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国泰艺术中心、市群艺馆新馆、自然博物馆、市川剧艺术中心、大足石刻陈列总馆建成并对外开放;全市“三馆一站”年服务人次逾4500万,年均送书60万册、送电影12万场以上至基层。文化产业增加值从238亿元增至540亿元。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3.8%,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92.7%。

总体上看,“十二五”时期我市社会事业在总量、投入、发展等方面实现了健康稳步增长,但在供给需求匹配性、资源配置合理性、体制机制协调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突出表现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资源在城乡、区域的分布不均衡,人民群众可就近获取服务的机会和水平参差不齐;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不够科学,大医院、大班额学校超负荷运转与基层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浪费、低效利用的现象并存;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错位,产品结构和供给方式单一,群众多元化、多层次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公共服务体制机制不活,重事业、轻产业,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市场监管能力亟待提升;相关领域改革进度不一,力度不均,统筹协调性不足,整体改革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存在差距。面对这些问题,必须清醒认识、综合施策、统筹解决。

第二节 面临的新形势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社会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面对全社会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社会事业发展不能仅依赖政府投入,不能再遵循简单追求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从完善体系和优化供给中提高效率,补齐社会事业短板,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对社会事业发展提出了新任务。各功能区域差异发展、特色发展、协调发展、联动发展的巨大潜力不断释放,社会事业发展要努力实现与各功能区域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和人口梯次转移相协调,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社会事业的保障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对社会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需求从保障型向发展型转型升级,人民群众迫切需要政府提供范围更宽、水平更高、质量更好的公共服务。同时,多元化、多层次公共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也为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人口的结构性变化对社会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挑战。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使得全市人口结构、人口分布发生显著变化。人口老龄化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多方面的重要影响,社会事业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和适应人口分布快速变化带来的新需求,是“十三五”时期必须面对的巨大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城乡、区域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共建共享水平。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民生工作“五个坚持”原则,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我市社会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突出问题,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补短板,推动社会事业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和更好更快发展,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政府职责,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的投入,优化政府资源的配置方式。积极利用市场机制推进资源优化配置改革,促进公共服务效率提升,形成政府保基本、市场促提高的分工协作模式。

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在财政承受范围内,重点保基本、兜底线、强基层、促公平,坚持不懈落实民生工作“五个坚持”原则,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全市人民有更多获得感。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建立健全与五大功能区域功能导向、人口分布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统筹规划和保障机制,统筹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引导公共服务资源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辐射覆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完善体系、提升质量。加快社会事业各领域服务保障体系和设施体系建设,着力补短板、强基层、建体系。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社会事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建设成为教育强市、文化强市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社会事业整体发展充满活力,全市人民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体制机制,薄弱地区和重点人群基本公共服务显著增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均衡,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显著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县域均衡,部分达到县域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县(区)达标率100%。

社会事业供给体系完善健全。形成就学更加公平、机制更具活力、保障更加完善、办学更加开放的教育发展新体系,基本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信息化和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基本建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保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深入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事业不断繁荣,文化软实力显著提升,文化发展水平走在西部前列。

逐步实现保障型民生向发展型民生转变。在做好政府保基本、兜底线、强基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针对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公共服务需求,综合考虑财政负担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有计划、有步骤逐步增加服务种类和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市民多层次需求,逐步实现保障型民生向发展型民生转变。

专栏1 重庆市“十三五”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标 名 称

2015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教育事业

1

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

17

20

约束性

2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3

11

约束性

3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区)的比例(%)

37.5

90

约束性

4

在园幼儿普惠率(%)

73

85

约束性

5

义务教育巩固率(%)

93.4

95

约束性

6

高中阶段学校毛入学率(%)

93.1

97

约束性

7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40.5

50

预期性

医疗卫生

8

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岁)

76.7

78

预期性

9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5.3

14

预期性

10

婴儿死亡率(‰)

6.9

5.5

预期性

11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元)

40

60

预期性

12

规范化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

86

90

约束性

13

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02

2.57

约束性

14

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数(人)

2.32

3.21

约束性

15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5.86

6.18

预期性

文化体育

16

人均参与文化馆站活动次数(次)

0.46

0.7

预期性

17

公共图书馆人均到馆次数(次)

0.41

0.7

预期性

18

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

98.62

99

约束性

19

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

99.07

99.2

约束性

20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100

约束性

21

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元)

152

200

预期性

22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3.4

4

预期性

23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1.37

1.7

约束性

24

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

43. 8

50

预期性

25

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

92.7

93

预期性

社会服务

26

城市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比

1∶0.55

1∶0.8

约束性

27

孤儿养育标准年均增长(%)

10

约束性

28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30

35

预期性

29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97

100

约束性

30

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35

80

约束性

第三章 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基本民生工作要求,着力推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城乡、区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第一节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制度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重庆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确定全市范围内城乡、区域、人群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明确各领域具体服务项目和市级基本标准,采取费用补贴、服务提供、制度保障等多种方式,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产品。

(一)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健全面向全市人民的终身教育体系,持续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市民素质。

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并完成幼儿园教师培训。完善幼儿园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保教、安全、收费等监管。到2020年,全市在园幼儿普惠率达到85%。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资源共建共享和对口交流支援制度,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办学,实施学区制管理,合理均衡配置教师资源,逐步实现教师编制和岗位设置的区县统筹和动态调整。实行县域内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建立入学条件明确、统筹有序的随迁子女就学机制,确保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自治县),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均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部分区县(自治县)达到优质均衡。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对城乡低保、建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建设,整体提升育人水平。到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

加大残疾人教育支持。对残疾儿童普惠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逐步实现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全免费,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到2020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推进随班就读工作,支持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

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拓宽学分认定转换渠道,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学习成果认定转换机制。

专栏2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清单

重庆市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项目共10类。

1﹒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补助伙食费、减免保育教育费。

2﹒免费义务教育: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完善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给予营养膳食补助。

4﹒寄宿生生活补助:对城镇、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5﹒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部分学生按标准免学费。

6﹒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给予助学金。

7﹒普通高中助学金: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助学金。

8﹒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学费。

9﹒残疾人教育:逐步实现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全免费。对残疾儿童普惠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

10﹒终生教育: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习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成果认证服务。

(二)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坚持正确的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人民共建共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制度,努力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

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继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加强军地融合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部队优质医疗资源服务地方群众。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建立覆盖各个临床主要专业的医疗质量评价控制中心,有效促进临床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医疗服务监督执法,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创新便民措施,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开展“专家下基层坐诊活动”,全面提升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数量和水平,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个一”工程,逐步推行签约家庭医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健康卡服务。拓展中医药健康管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范围。

强化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保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疟疾。加大新发传染病的防控和职业病危害控制。加强和规范免疫规划工作。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加强妇女卫生保健,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实每年80万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服务。积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加强血液安全保障,健全卫生应急及急诊急救体系,提高卫生应急保障综合能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提升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流动人口公共卫生管理。全面启动健康城市行动计划,加强健康促进工作,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市人民健康素养。完善慢性病管理。到2020年,全市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提高到4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5%,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0%。

专栏3 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清单

重庆市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共20类。

1﹒居民健康档案: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服务。

3﹒预防接种:为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针对性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服务。

5﹒孕产妇健康管理:建立保健手册,提供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及健康指导服务。

6﹒儿童健康管理:为0─6岁儿童建立保健手册,提供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体格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和健康指导等服务。

7﹒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登记管理,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一般体格检查、中医体质辨识、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服务。

8﹒慢性病管理:提供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定期随访和体格检查服务。对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检查发现,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健康体检。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提供肺结核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督导服药、结果评估等服务。

1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提供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心理健康服务。

1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行为干预、转介治疗、督促检测服药等随访服务。

12﹒中医药健康管理:为65岁以上老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保健指导服务,为0─6岁儿童提供中医调养服务。

1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及相关人群发现登记、报告、处理。防范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

14﹒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学校卫生、非法行医信息、非法采供血信息、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等服务与指导。

15﹒疾病应急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报销、医疗救助等渠道支付后剩余部分,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16﹒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逐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

17﹒药品安全保障:及时对供应城乡居民的食品药品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

18﹒计划生育技术基本项目: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符合条件的再生育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

19﹒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年满60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发放一定数额的奖励扶助金,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

20﹒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符合条件的死亡或伤残独生子女父母及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

(三)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和全民健身,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众文明素质和身体素质。

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促进文化资源共建共享,统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推进错时开放,力争全市“三馆”年服务人次达到6500万。大力推进全民阅读,办好重庆读书月活动,补充更新农家书屋读物,建立全市免费赠阅体系。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模拟通”向“数字通”升级,推广基本节目免费服务。推进偏远地区直播卫星工程。继续实施送文化下乡活动,开展农村、社区惠民电影放映,丰富新片供给。大力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办好重庆演出季,完善群众文艺帮扶机制,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生活困难群众、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有针对性地提供技能培训、数字化启蒙、无障碍设施、盲文阅读等公共文化服务,到2017年基本完成文化扶贫攻坚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读书报刊、听广播、看电视电影、观展览演出等文化活动的权益。

加强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市民体质监测、中小学学生体制监测、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评验、公益性全民健身活动,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健全公共体育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推动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推广普及足球、篮球、排球等运动。培育规范体育社团组织,更好发挥群众体育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创作并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方法和项目。

专栏4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清单

重庆市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项目共12类。

1﹒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免费提供基本服务项目。

2﹒公益性流动文化服务:为中小学生免费提供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免费提供电影放映、文艺演出、图片展览、图书销售和借阅为一体的流动文化服务。

3﹒收听广播:通过直播卫星免费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免费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免费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

4﹒观看电视:通过直播卫星免费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免费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免费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

5﹒农村数字电影放映: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

6﹒读书看报: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社区阅读中心、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免费提供借阅服务。城市和乡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公共阅报栏(屏),免费提供各类新闻和信息服务。盲人可以获得价格适宜的盲文出版物。

7﹒应急广播: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后提供政令、信息等服务。

8﹒数字文化服务:通过阅读公共服务平台,向公众免费提供一批数字出版物,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数字文化服务。

9﹒参观文化遗产: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

10﹒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公办体育设施(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学校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对公众开放。开放时间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全民健身日免费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11﹒全民健身服务:免费提供科学健身指导、群众健身活动和比赛、科学健身知识服务;免费提供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

12﹒残疾人文化体育:区县级公共图书馆配置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大字读物及有关阅读设备,提供无障碍数字阅读和社会教育等服务;推动市级以上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扶持省市两级电视台开播“手语节目”;继续推进影视作品和电视作品加配字幕;创作并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方法和项目。

(四)基本公共社会服务。

建立完善基本公共社会服务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相应的物质帮助和福利服务,重点保障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平等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

优化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双联动”机制,逐步消除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实施政策性兜底保障。建立实施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探索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异地就医管理。全面、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机制,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机制和渠道。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完善灾害救助制度,畅通防灾减灾社会参与渠道。

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完善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提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的服务能力。加快社区居家养老信息网络和服务能力建设。切实改善现有福利院、敬老院供养服务条件,重点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增加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逐步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立基本殡葬服务救助制度,巩固和提高遗体火化率,推行火葬区骨灰或土葬改革区遗体规范、集中安葬。

保障妇女儿童等群体权益。完善妇女儿童服务体系,提高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孤残流浪儿童救助力度。坚持普惠加特惠,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无障碍环境支持水平,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落实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福利补贴制度,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专栏5 基本公共社会服务清单

重庆市基本公共社会服务项目共14类。

1﹒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2﹒特困人员救助与供养: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职)、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3﹒医疗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4﹒临时救助: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实物,提供转介服务等临时救助。

5﹒自然灾害救助: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救助。

6﹒老年人福利补贴:对贫困和低收入老年人,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护理补贴;对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

7﹒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为困境儿童提供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等;统筹考虑困境儿童的困难类型、困难程度、致困原因,以及已经获得各项救助、福利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临时救助标准。

8﹒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定期走访、全面排查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对重点对象进行监护随访核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关爱保护;动员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及时发现、保护和帮助处于危险处境的农村留守儿童,确保其得到妥善监护照料。

9﹒基本殡葬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为优抚对象及城乡困难群众免费提供骨灰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对不保留骨灰者,实行生态奖补政策,并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

10﹒优待抚恤:建立完善优抚对象待遇与贡献相一致的优抚保障体系,将优抚对象优先纳入覆盖一般群众的救助、养老、医疗、住房以及残疾人保障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11﹒退役军人安置:自主就业的,在领取退役金后,按规定享受扶持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其他分别采取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安置。

12﹒重点优抚对象集中供养:对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优先纳入覆盖一般群众的养老、医疗、康复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13﹒残疾人托养服务:支持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14﹒残疾人康复:为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普遍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提供康复评估、训练、心理疏导、护理、生活照料、辅具适配、咨询、指导和转介等基本康复服务,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第二节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一)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坚持“公共资源统筹整合更加科学,配置更加公平合理,要素配置、公共服务与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更加契合”的要求,秉承“资源配置更优化、事业发展更均衡、接受服务更方便”的原则,以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为基本依据,统筹规划社会事业设施空间布局。对原有设施布点过密区域,要控制发展;对人口聚集发展的新区域,要加强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布局;对薄弱偏远区域、人口减载区域,注重社会事业设施的合理保留和科学完善,确保不因人口减少而影响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

都市功能核心区:围绕主体功能定位和适当疏解人口要求,引导一批优质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有序向区域外转移,切实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合理规划中小学(含幼儿园)学校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规范小区配套学校(含幼儿园)的建设与管理;将一级和部分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康复、护理专科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完善基层社会事业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事业服务质量,改善老城区人居环境;保护、修缮、利用好历史文化遗迹,展现重庆历史文化名城形象。

都市功能拓展区:围绕新增城市人口的宜居区定位,以大型人口聚集区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优质中小学、综合医院、文化设施和体育场馆,做到一体规划、同步建设。积极引导和科学建设职业教育核心区,按需适度扩大城区义务教育办学容量,严控超大规模学校建设;坚持“高端承接,合理布局”的发展策略,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优质康复医院、护理院、儿童医院和健康养老等;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业与商贸、旅游等功能设施集群化配置,加快大学城、茶园等一批新城区综合性文化艺术设施建设。

城市发展新区:围绕全市重要的人口集聚区定位,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供给规模与人口分布相适应,推进市级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向城市发展新区扩展;做好城镇化、产业集聚区配套学校建设,保持中职学校现有规模,提升办学能力;加强区县(自治县)医院能力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康复、健康养老等业务;根据聚集能力,优化体育文化设施布局,实现产业与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围绕“面上保护、点上开发”要求和适应人口梯度转移趋势,以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为重点,紧扣脱贫攻坚,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安排,做好人口相对聚集区域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人口向城区梯度转移;对人口疏散的区域,要严格控制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撤并,确保满足就近服务需求。

(二)基本公共教育设施建设。

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调整和优化学前教育资源结构,加快构建以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的城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实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政府统筹安排,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贫困区县(自治县)为重点,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校舍、运动场地,采购课桌凳、学生用床、图书、计算机,改善一批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农村学校改善教室、运动场等教学设施设备和学校宿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条件;加强城乡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完善薄弱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快消除寄宿生住宿大通铺现象,逐步消除学校大班额现象,基本实现未达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场所标准化。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支持薄弱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实施普通高中普及攻坚计划。支持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教育基础薄弱区县改扩建现有普通高中学校,扩大培养能力,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适度新建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完善学科实验室等功能室设施设备。

专栏6 基本公共教育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500所优质单设初中和9年一贯制学校,500所“百姓身边好学校”,200所义务教育阶段课改基地学校;完成5600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改善5100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寄宿制学校1000所左右,改造2500所农村中小学校饮用水、卫生厕所等生活设施;995所高海拔地区学校取暖工程;普惠性学前教育:新建幼儿园900所左右,改扩建幼儿园1200所左右。

普通高中发展:建设150所特色普通高中,60所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建成1000间普通高中理科数字化探究实验室;建成1000个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

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完成36所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500间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学校康复训练室,改善民族地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60项,改善西藏中学、文理附中办学条件。

(三)基本公共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成果,继续支持乡镇卫生院周转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及急救车等配置,提高基层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合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推进部分乡镇卫生院和城市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制定全市乡镇卫生院分级管理标准。实现全市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提升基层整体服务能力和效率。

强化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建设三峡库区疾病监测防控基地,提升区域防控能力。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儿童医院和综合性医院儿科以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合理增加产床。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实现区县(自治县)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全覆盖。加强精神卫生、儿科、妇产科、老年病、康复、传染病救治、肿瘤和口腔等急需专科建设。加强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完善养老护理康复医疗体系,加快建设区县(自治县)老年医学康复机构,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建社区医养结合平台。

专栏7 基本公共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继续推进“十二五”结转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中央资金在建项目的实施,区县级及以上建设项目85个,乡镇和社区级建设项目186个。

积极推进健康扶贫建设工程(县级医院、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工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供血机构)、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儿童、肿瘤、心脑血管、传染病等薄弱专科领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和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等六大工程的实施;1.1万个村级卫生室医疗配置标准化。

(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推进文化设施建设。力争完成区县(自治县)“三馆”达标建设,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到2020年实现乡镇、村两级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推动市级文化设施在类型上补缺、在功能上提档,加快建设新广播电视发射塔、国际马戏城二期、少儿图书馆新馆、工业博物馆、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自然博物园、文化艺术学院二期等设施。

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实施《重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完善区县级体育场馆设施,提高利用效率。推动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场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地、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平台等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对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积极推进城市体育公园和社区、居住小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

专栏8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文化设施:实现全市街道(乡镇)、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全覆盖。推进区县(自治县)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达标建设。加快建设广播电视发射新塔、国际马戏城二期、少儿图书馆新馆、档案数字化工程、工业博物馆、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自然博物园、文化艺术学院二期等。推进城市新区综合性文化艺术中心建设。

体育设施:加快构建市、区县、镇街、村社四级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体系,合理布点布局,改造大田湾体育场,完善区县(自治县)体育场馆等设施,建设一批城市体育公园、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场地设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地。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

(五)基本公共社会服务设施建设。

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支持老年养护院、乡镇敬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护理型、养护型、临终关怀型床位和设施设备。到2020年,全市养老服务床位达到2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80%以上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

完善社会福利设施体系。全面建成区县(自治县)全覆盖的儿童福利院或相对独立的儿童服务部,形成市、区县两级共同承担儿童福利的工作运行机制。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积极改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设施条件,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治疗。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统筹规划,加快各区县(自治县)残疾人康复设施、托养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完善,推动形成功能完善、网络健全的残疾人专业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区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职业培训、辅助器具适配、文化体育等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区等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助残功能,形成区县、乡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残疾人基层服务网络。加快完善公益性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

提升防灾减灾及应急救助能力。加强城乡社区灾害监测预警和灾情统计报告和核查能力建设。加快中央、市级、区县三级民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配送体系。壮大民政专业救灾应急队伍,扩大应急志愿队伍。建设市、区县、乡镇、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救灾装备建设。

专栏9 基本公共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养老服务设施:新增养老服务床位6万张,改造现有床位3万张;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万张。推进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市中西医结合康复医院等市级和区县(自治县)福利机构项目建设;新增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1000个、农村幸福院1000个。

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完成市儿童爱心庄园二期工程;改建主城区外的区域性儿童福利院2个,推进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依托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建立相对独立的儿童服务部;新建和改扩建城口、奉节、巫溪等15个救助管理站(含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市残疾人康复机构。新建和改扩建城乡社区服务站2000个;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全市80%的区县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新建和改(迁)建殡仪馆、集中治丧设施、公益性安葬安放设施等殡葬服务设施200个。

防灾救灾设施:建成中央救灾物资储备重庆库和市级救灾物资综合储备库。建设33个区县(自治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形成中央、市级、区县三级民政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第四章 全面提升社会事业服务水平

推动教育强市、国家区域性医疗中心和文化强市建设,加快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丰富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推动供给方式多元化,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发展公共服务新业态,让人民群众享受高效便捷优质服务。

第一节 建设教育强市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在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建设教育强市,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人才资源基础。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彻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要求,围绕产业升级发展需求,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动态调整职业教育专业结构。推动完善中职、高职专科、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贯通培养体系,稳步推进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完善高职对口中职以及中职与高职衔接培养的初中起点“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开展高职专科与本科“2+2”“3+2”等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建立健全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创新机制,探索职教师资培养培训新模式,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建设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与高职衔接、普教与职教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重庆特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实施中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产业聚集区中等职业学校及人口大县、县级职教中心办学条件。提高育人质量和特色,培养生产、管理、服务一线亟需技术技能人才,增强社会吸引力。支持支柱产业的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骨干职业院校牵头组建多样化发展的职教集团。实施开放合作项目,推进“园校互动、校企融合”的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深入推进产教一体化发展。实施“示范建设”项目、“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加强基础能力、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重点打造一批示范学校、重点(特色)专业、优质教学资源,建设若干所全国一流,能发挥辐射、引领作用的示范中职学校。

创新发展高职专科教育。鼓励应用型本科高校与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学校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鼓励中高职院校和技工院校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鼓励与本科高校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建立学分银行,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推动高职院校错位发展,围绕我市“6+1”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产业、特色效益农业,加大与产业密切的专业点建设和课程设置改革,建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相匹配的专业体系。支持高职产教融合项目建设,通过改造、整合、共建、提升等方式,加大对高职学院高水平建设的支持力度,建设若干所高水平、国际化、全国一流的高职院校。鼓励符合条件的专科学校创设本科学校。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服务能力。围绕国家“双一流”目标,鼓励高校整合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内外机构等资源,努力创建国家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以国内外同类一流学科为参照,研究制定市级重点学科评估认定办法,分层次启动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承担国家实验室建设任务,力争在若干个领域都有部分学科进入国内前列,系统提升高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研水平。支持高校依托优势专业学科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全高校科研管理体系,重点支持应用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二期工程。有序推进中医药等本科高校设置。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增列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优化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机制,支持参加国际专业教育认证,努力提升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强化高校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和特色发展,引导部分市属高校向应用型转型,探索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应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比例。

提升高等教育开放水平。鼓励重庆高校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合作办学,培养国际化创新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境外办学。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健全融通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体系,建设市级创新创业教学资源研发中心和高校众创空间,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打造一批高水平科研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创新平台、研发基地和新型智库,推进重大科技成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不断涌现,鼓励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大学实施创新伙伴计划,吸引企业参与开展竞争前技术研究。构建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增强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立继续教育准入与退出、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和质量标准,建立完善以学习者为中心,融继续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的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制度。统筹学历、非学历的继续教育,以卫星电视、互联网为载体,整合继续教育资源,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开放、共享的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大力发展面向社区、农村和边远地区的继续教育,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专门人才的继续教育,形成“广覆盖、宽领域、多层次”的继续教育体系,使继续教育惠及人人。积极筹建重庆开放大学。推进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城市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建立社区职业教育机构,举办或参与举办非全日制职业教育。支持社会培训机构依法自主开展职业培训和承接政府组织的职业培训。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制度化的岗位培训体系。大力开展覆盖城乡的成人职业培训。支持建好老年大学,办好老年教育机构。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50%以上,城乡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达40%以上,成人文盲率明显降低,人均年阅读量、读书时间等指标有较大幅度提高。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不断完善,设立社区教育学院的区县(自治县)达60%以上,学习型区县(自治县)达35%以上。

专栏10 建设教育强市重点工程

职业教育水平提升工程:建设优质高职院校15所;建设10个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10个产学研联合体;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三期)工程;建设10个兼具生产和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中心、30个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建设100个(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建设30个)教师实践基地和学生实训示范基地、200个市级专业实训基地、35个职业技能实训及大赛基地;建成20个高职院校协同创新中心;推动50个专业(点)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与产业密切相关的高职骨干专业150个;每年培训、认证中职“双师双能型”教师300名以上,累计培养300名中职专业或学科带头人。

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成高校部市级重点实验室120个,部市级工程研究中心40个,应用技术推广中心40个;推动各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择优支持20个市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重点建设200个重点学科,力争若干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行列。组建中医药、音乐、体育等类本科高校,推动3─5所高职专科升本,3─5所独立学院转设;实施500个“三特行动”计划项目,50个实验教学(虚拟仿真)示范中心,10个市级教师教学示范中心。建设240个左右研究生教育创新与实践平台项目,建设420门左右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150支优秀导师团队,支持100名青年研究生导师成长,推动200项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转化(其中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各100项);支持部分市属高校开展硕士、博士等人才培养工作。立项120个市属高校市级创新团队。

继续教育提升工程:建设市级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平台1个,区县级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平台40个,开发400个继续教育数字课程资源,建设100个精品继续教育数字课程资源;建设学习型区县(自治县)20个、社区教育示范区县(自治县)35个、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区县(自治县)25个,依托职业院校和高等学校建设社区学习中心300个。积极筹建重庆开放大学。

提升教育开放水平工程:打造8─10所国际化发展示范学校。建立3─5个国际科技合作实验室,全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达到80个。全市累计公派5000名教师出国访学、进修,全市接收长短期留学生达到1万人次,引进长短期外籍专家及教师达3000人次。筹建重庆非通用语学院,开设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小语种5─8个。

第二节 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实施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学科及平台建设,提升区域医疗中心科研水平,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实施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做好区域医疗中心设施配套。实施市级十大健康惠民工程。依托重庆医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力争建成1所国家级区域性综合医院、1所国家级区域性专科医院和多个军队医疗中心。按照分类指导原则,继续推进区县三级医院创建工程,严格执行三甲医院申报标准,规范审批程序。促进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公立医院通过内涵式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重点通过引进为外企服务的国外医保系统认可的国际医疗机构,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医疗服务高地。城市发展新区在每个区县(自治县)办好1─2所公立医院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人民群众需求迫切的特色专科医院。支持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区县级医院改造升级,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学科及平台建设,提升区域医疗中心科研水平。依托重庆医科大学和第三军医大学等医学高等院校,培育一批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重点学科;加强医学科技管理体系建设,实施重点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建设3─5个国家级重点科研平台。以教学医院医学重点学科为核心,建设20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区县级医院为主,建设80个区县级医学重点学科。加强精准医学、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治、公共卫生及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加强传染病等病种基础研究和重大疾病诊疗关键技术研究。加强重大新药研究使用。

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健全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完成市中医院三期建设,继续加强区县(自治县)中医院建设,提升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中医药创新驱动发展,健全中医药科技创新的机制和平台,开展中医优势病种研究,提高临床疗效,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0年,新增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3─5个,新增国家中医重点专科5─10个。弘扬中医药文化,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专栏11 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工程

新开工并完成市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排危及风貌改造、市艾滋病诊疗中心、市血液中心输血技术中心、市中医院三期、重庆儿童医疗中心住院医技综合楼、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防治大楼、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科及专科医师培训中心、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疗综合大楼、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新区分院等项目建设。

续建并完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江南医院、市肿瘤医院改扩建二期工程、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及健康管理中心工程。

启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市级健康教育基地、市妇幼保健院辅助生殖中心改造、市十三人民医院老年康复综合楼和西南口腔健康中心等项目。

继续推进三甲医院创建工程,到2020年全市三甲医院达到40所。

第三节 建设文化强市

深入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加快构建巴渝文化精品创作生产体系和传播传承体系,努力提升竞技体育水平,显著增强我市文化软实力。

繁荣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引领巴渝文化新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巴渝文化为根脉,弘扬抗战文化、三峡文化和红岩精神,大力繁荣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创作生产,努力推出我市文化精品。大力实施文艺原创工程,重点扶持文学、剧本、作曲等基础性环节,支持原创内容通过出版物、影视剧、戏剧等形式转化成果,释放艺术创造活力。开展重庆题材系列创作活动,组织艺术家写重庆、画重庆、唱重庆、拍重庆。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新创排演艺术剧目15台以上。扶持传统戏曲传承发展,推进全市性演艺院线建设。实施重大公益出版工程,集中打造时政、巴渝特色、文化传承、文艺原创、公益惠民、少儿等板块,力争推出精品出版物100种。实施《巴渝文库》出版工程,集成重庆三千年历史文化。实施品牌报刊工程和重点学术期刊建设工程,打造渝版报刊方阵。推进广播影视作品创新,扶持本地创作和拍摄,力争更多渝派电影走上商业院线,渝产电视剧动画片登陆卫视平台。实施广播电视栏目创优工程,以品牌栏目带动频道频率精品化建设。加大公益类节目和广告制播比例。加强原创版权保护和应用。探索版权定价机制,建设全市性版权交易中心。

打造立体融合的现代传播体系,扩大巴渝文化影响力。打造纸媒、视听、固网、动网立体传播的新型主流媒体加快建设全媒体采编平台和制播网,推动重报集团、广电集团转型为新型传媒集团。办好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推出“重庆”“上游新闻”等移动互联网终端(APP),实现本土手机报、APP、微信公众号订户(用户)各1000万。全力打造两江新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发展在线教育、期刊数据库、网络游戏等优势门类。加快编印发全流程数字化转型,构建内容生产发布平台。实施“互联网+绿色印刷”战略,推进传统发行向“电子商务+物联网”转变,扶持实体书店。加快高山无线发射台改造,巩固区县(自治县)广播电视台标准化建设成果。实施“宽带广电”工程,完成有线网络双向化改造,拓展“TV+”的综合信息服务,推进有线、无线、卫星融合一体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全面参与网络产业竞争。推动10万人以上城镇建设数字影院,到2020年全市商业电影银幕超过1200张,人均观影达1.5次。整合全市艺术、文物、非遗、出版、影视资源,以巴渝文化的整体面貌参与“欢乐春节”“重庆文化周”“巴渝风情展”等重大文化交流活动。打造大足石刻、川剧、当代艺术、渝版图书和影视剧等文化输出品牌。组团参加国际大型艺术展、书展、电影节和文化产业展。

提升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利用水平,建设巴渝文化传承体系。推进区县(自治县)文管所标准化建设,整体实施石窟寺及石刻、革命旧址和抗战遗址、巴渝建筑等文物保护重点工程,推进重大文化自然遗产地、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国家级非遗、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市级以上文保单位风险排查。打造民俗、艺术、科技等专题博物馆和生态、数字、社区等新形态博物馆,到2020年90%以上区县(自治县)建成博物馆。支持三峡博物馆创建央地共建国家级博物馆,打造文物科技保护中心暨装备基地。实施濒危非遗项目抢救,完善国家、市、区县三级非遗名录,打造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加强“一岛两江四岸”遗址修复。加快推进渝东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支持红岩联线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打造全国知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推进钓鱼城、白鹤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龙骨坡、白帝城等考古挖掘,建设南宋衙署遗址公园。重点恢复十八梯、木洞等传统风貌区,湖广会馆及东水门、慈云寺─米市街─龙门浩等历史文化街区以及丰盛等历史文化名镇,开发长安1862、特钢厂等工业遗产。

提高竞技体育发展水平。加强综合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提升综合办赛能力。推进市竞训中心、市运动学校等项目建设,加快完善体育专业训练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奥体中心综合馆,加快完善体育专业训练场馆及配套设施。完善市竞训中心游泳跳水馆、综合训练场、足球场等设施,推进射击决赛馆建设。依托市竞训中心建设体育职业学院,完善区县(自治县)青少年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和专业训练场馆。根据奥运会和全运会备战需要,适当增加项目设置,科学确定重点项目、潜在优势项目,发展田径、游泳、体操等基础大项和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扩大运动队规模,建立优秀运动队训练评估体系,继续推进足球、篮球、乒乓球、棋类等项目的职业化,适时推行羽毛球、网球等项目的职业化和社会化。推进市级比赛与国际国内比赛相结合,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竞赛体系,提升我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专栏12 文化强市工程

文化创作生产:开展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大题材美术创作工程、重大公益出版工程、品牌报刊工程、重点学术期刊建设工程、影视精品工程;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巴渝文库》出版工程;开展巴渝文献数字化抢救;建设全市版权交易中心。

文化传播工程:建设全媒体采编平台和制播网;开发“重庆”“上游新闻”等APP;推进新区及乡镇数字影院建设;推进高山无线发射台改造、区县(自治县)电视台标准化建设;实施数字出版融合发展工程;举办“重庆文化周”;实施版权“走出去”工程。

遗产保护利用:实施石窟寺及石刻、革命旧址和抗战遗址、巴渝建筑、三峡文物等重点保护工程;推进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建设渝东南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长江三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濒危非遗项目抢救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陈工程。

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体育职业学院(市竞技训练中心、市运动校)、武隆仙女山国家级户外营地和市足球训练基地建设,完善市射击射箭中心配套工程、市奥体中心综合馆和小球馆建设。

第五章 推动社会事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事业服务需求为目标,着力推动社会事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矫正供需结构错配和要素配置扭曲,增加有效供给、去除无效供给,促进要素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提升。

第一节 补齐公共服务供给短板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法治化水平。着力提升基层社会事业服务水平和能力。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按需扩大城镇教育容量,切实解决中小学校“大班额”问题。推动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围绕产业升级发展需求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落实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总体倾斜政策,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改善产科、儿科、精神科等医疗服务紧缺现状,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着力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对必要的硬件资源配置,要充分利用闲置校舍、闲置厂房、闲置楼堂馆所等资源,合理利用房地产库存资源,推进房地产与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医疗融合发展。

第二节 增加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顺应社会事业供给产品由保障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的趋势,准确把握和适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变化,着力扩大有效供给,丰富服务产品,创新服务方式,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在努力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同时,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改革的办法和开放的思路,更多地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创新和完善社会事业建设、管理、运行模式。积极创新机制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和服务面,探索“互联网+”、结对帮扶等有效形式,将主城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延伸至远郊区县(自治县),满足远郊群众对于优质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的需求。加大对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文化艺术培训、社区健康培训、网络远程培训、终身职业培训、特色夏令营等教育培训服务,健康养生、体育健身、疾病预防、术后康复、心理辅导、高端医疗、母婴护理、老年照料等健康服务,动漫游戏、创意设计、影视艺术、网络文化、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服务,丰富从出生到终老服务产品,促进服务多样化、个性化、优质化、规范化发展。

第三节 减少公共服务资源闲置浪费

重点解决因供需错配引发的基层公共服务资源闲置、浪费和低效利用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引导、转化,提高利用效率,切实发挥服务功能。对因人口疏解转移、服务人口减少而产生的闲置,要控制政府无效投入,防止盲目建设。对服务水平较低,群众选择和参与积极性不高而产生服务设施闲置,在努力提升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通过制度安排,积极引导群众在基层接受服务。对因服务模式陈旧、服务内容单一而产生的设施闲置,要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实现供需有效对接。以最大限度利用公共服务资源为目标,以满足需求、方便使用、减少浪费、提高效率为原则,打破行业、地域、隶属关系等行政管理壁垒,推动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教育、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整合利用,建立更大范围的公共服务资源统筹利用格局,提高资源集约化水平。

第四节 改革公共服务供给制度

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医药卫生综合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改革。以构建供给主体更多元、供给方式更多样、资源配置更公平和高效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为目标,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坚持“全市一盘棋”方针,加强政府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和规划引导约束机制,厘清政府兜底职责,建立与之匹配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标准,结合服务半径、服务人口,按标准统筹规划五大功能区域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优化公共财政投入机制,重点加大对农村、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和生态功能区非营利性、公益性和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完善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适应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创新公共服务机构人员管理机制,探索有利于人才培养和合理流动的新型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力度,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规范社会资本市场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和服务质量评估。

第六章 推进社会事业信息化

加强社会事业信息化建设,构建社会事业发展新机制、新模式。推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服务模式变革,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的便捷普惠性,引导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贫困乡村、边远山区覆盖,让公众享受更加公平、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一节 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云─网─端”体系建设,大力促进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努力以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动教育现代化。依托我市两江新区云计算中心,建设“渝教云”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城域网、高校骨干网,建设“重庆教育宽带网”,形成市、区县(自治县)及各级各类学校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教育信息“大平台、大通道”。强化机制创新,提高数字教育资源供给能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坚持应用导向,深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应用,推动教育教学模式创新,促进教育质量提升。深化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推动教育大数据辅助教育科学决策,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与重庆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

第二节 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建设

完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规范完善医院信息化平台,实现与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的交互,推进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和医疗服务应用。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并实现动态更新,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利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等便捷医疗服务和其它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咨询、健康档案查询、自我健康管理等应用服务。全市三级医院实现网上公众服务。加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整合,支持第三方机构构建医学影像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动区域优质资源纵向流动,开展“网络医院”试点,大力推进面向基层、远郊区县(自治县)和农村地区群众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支持智能健康终端产品的研制和应用。完善重庆药品交易所药品、医疗器械线上交易功能。

第三节 推进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化建设

统筹全市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和卫星农家书屋工程,办好文化网络电视,推进各级各类文化机构信息基础设施和藏品作品数据库建设,使群众能跨地域、跨层级共享数字文化资源。加快公共文化物联网建设,力争实现公共文化产品“群众网上选择、政府按需购买、各类主体竞争性供给”的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推动内容产品数字化采集、存储、加工、传输及各式便捷终端使用,发展电子书、手机报刊、纸质有声读物、移动多媒体、互联网电视等新兴业态。搭建“重庆体育”云平台,推动体育健身大数据开发运用。支持体育服务电商平台建设,整合体育用品、赛事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康体等各类体育资源,推进体育消费便捷化、个性化。

第四节 推进社会服务领域信息化建设

完善民政信息系统,建立民政大数据和云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持证残疾人基础数据库,完善志愿服务信息化应用管理。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项目。鼓励老年人、残疾人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健身、旅游的互联互通,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第七章 促进公共服务产业发展

围绕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普遍关注和迫切期待,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举办教育培训、健康服务、文化、体育等服务产业发展,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增加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推动公共服务产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

第一节 规范发展教育培训产业

拓展开放层次和领域,推进民办学校或培训机构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和社会优质资本,提升多元化办学结构,逐步提高民办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支持社会培训机构依法自主开展职业培训和承接政府组织的职业培训,支持支柱产业的龙头企业、骨干职业院校牵头组建多样化发展的职教集团。引导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相关产业发展。鼓励教育机构开展远程教育、在线教育。

大力支持和依法规范民办教育。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推进非营利性、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逐步提高民办高校、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建立民办高中生均经费补助标准。健全民办学校收费制度,加强资产和财务监管。鼓励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开展资源共享、人才交流和深度合作,促进民办教育产业发展。推进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优质特色发展,支持民办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

第二节 引导健康服务业发展

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加强对社会办医的引导,扶持非公立医院发展,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端、专科方面医疗机构。大力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制定医学影像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病理中心等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支持基因检测等新技术应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职工医院)的改制重组。争取国家在重庆先行开展新加坡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社会办医院门急诊人次和出院人次服务量均达到总量的25%左右。

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积极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服务。培育一批医疗与养老融合发展的示范服务机构。加快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积极培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快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创新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养老服务发展模式,逐步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完善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创新养老金融服务产品。

积极发展健康管理和保障服务相关产业。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的融合发展,鼓励健康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加快培育健康护理业,鼓励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不同人群需要的服务,规范发展母婴照料服务业。积极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开发中医药保健产品,开展药浴、药膳、保健按摩等传统养生保健服务。发展健康体检、咨询服务业,鼓励发展专业连锁性健康体检机构,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积极发展健康保险服务业,鼓励发展各种商业健康保险,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业务,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险等医疗执业保险。

第三节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打造文化产业集群。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引导各区域文化产业协调联动发展。都市功能核心区引导高端文化产业要素聚集;都市功能拓展区打造新兴文化拓展区,培育引进现代文化产业实体;城市发展新区打造文化生产配套区,发展工艺美术品、印刷包装和文化用品生产;渝东北、渝东南大生态区打造文化生态旅游区,培育民族民俗民间文化产业。打造文化产业主体功能区,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成渝中母城中央艺术区、两江新区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区、南滨文化休闲娱乐区、九龙半岛文化创意设计区、沙磁文化旅游区。

培育和引进市场主体,增强文化企业竞争力。依法放宽文化市场公平准入,鼓励全社会开展文化投资创业。推进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向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转变,到2020年培育资产百亿集团3─5家,实现“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国有文化集团上市零的突破。制定政策,吸引一批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来渝投资文化产业,利用闲置房地产资源改建一批书城、影院、演艺基地、主题娱乐和文化消费综合体,带动本土企业发展。积极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实施成长型文化企业培育计划,落实民营文化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平等政策待遇,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支柱产业。做强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核心门类,做大文化创意设计、文化用品生产、工艺美术品等新兴门类。大力推动“文化+科技”,实现文化设施设备和服务模式数字化,创新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展览、按需印刷等新业态,拓展院线模式和发行网络,通过新材料振兴传统工艺。推动“文化+金融”,壮大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办好文化产权交易所,探索对版权、品牌、特许经营权等文化资产的确权机制,创新质押贷款等与文化轻资产特点相适应的金融产品。推动“文化+旅游”,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打造结合起来,打造一批文旅深度融合的主题娱乐、观光路线、节展活动、演艺精品和纪念品工艺品。推动“文化+制造业”,做强工业设计、广告设计,创建“设计之都”。推动“文化+商贸服务业”,鼓励实体书店、网咖等文化场所复合型经营,打造特色文化街区。推动“文化+农业”,扶持特色农产品观光园区,展示农耕生态文化。鼓励文化娱乐消费,建设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到2020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力争把文化产业培育成我市新的支柱性产业。

第四节 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优化体育产业发展格局。打造“一核两带多基地”体育产业发展格局。“一核”即将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打造成为都市体育产业核心区,重点发展健身休闲、赛事表演、中介培训、文化传媒、商务流通等体育服务业;“两带”即将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成为水上运动娱乐服务带,重点发展赛艇、皮艇、龙舟、滑水、摩托艇等特色运动,将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打造成为户外运动和民俗体育休闲旅游服务带,重点发展登山、攀岩、探险、漂流、民俗体育旅游等项目;“多基地”即在城市发展新区规划布局体育用品制造、体育文化创意等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基地,同时鼓励各区县(自治县)结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培育特色体育产业基地。

健全体育产业体系。推动专业赛事发展,积极申办全国综合性和单项赛事,扩大重庆国际马拉松赛、武隆国际户外山地公开赛、长寿湖国际铁人三项赛等专业赛事品牌影响力,力争形成一批体育品牌赛事。积极发展竞赛表演业,创新发展场馆服务业,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业,培育壮大体育用品业。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大力开拓体育彩票专营和主营网络,健全销售网点布局,提升网点运营水平,实现乡镇、街道和新建小区全覆盖。以篮球、排球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为切入点,推动产业向纵深发展。产业体系逐步完善,产业布局不断优化,“十三五”期间体育产业总规模年均增长16%以上,到2020年超过500亿元,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推动足球运动发展。大力实施校园足球“四大行动”,构建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校园足球发展管理体制,提高校园足球的普及程度和实施水平。鼓励兴办文化教育与足球运动紧密融合的新型足球学校,满足社会多元化的教育需求和足球需求。鼓励社会力量组建群众身边的足球组织,开展社区足球活动。支持职业足球俱乐部股份制改造,支持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足球产业链盈利模式,推进足球产业集群化发展。补齐足球场地设施短板,满足多元化的场地需求。到2020年,全市足球特色学校占学校总数的8%以上,校园足球教练达到2000人,在校足球人数达到50万人;后备人才培训基地达到20个,注册人才达到6000人;足球产业规模超过100亿元。

第八章 组织实施

第一节 建立统筹协调的推进机制

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做好行业发展规划、专项建设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推动本领域重点发展改革任务的有效落实。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加大财政统筹力度,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做好本区域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第二节 强化资源保障

加大财政性资金、重大建设项目、服务管理人才、规划用地等公共资源投入力度,健全财力保障和人才建设机制,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为规划实施提供人财物等保障。稳定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增加对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完善基层人员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障等激励政策,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深化公立机构人事制度改革,鼓励支持非公立机构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用地。建立健全行业服务标准,推动城乡、区域之间标准衔接。

第三节 加强监督问责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终期总结评估工作,探索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完善公众咨询、投诉和处理机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共产品和服务数量、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结果。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绩效考核,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扩大公众参与社会事业有效途径,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