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6-10-10 17:42:14

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府办发〔2016〕18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办发〔2016〕18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环境………………………………………………(3)

第一节 发展现状……………………………………………(3)

第二节 发展趋势……………………………………………(9)

第二章 总体要求………………………………………………(12)

第一节 指导思想……………………………………………(12)

第二节 基本原则……………………………………………(13)

第三节 发展目标……………………………………………(14)

第三章 重点任务………………………………………………(17)

第一节 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17)

第二节 健全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30)

第三节 建设西部人才高地…………………………………(38)

第四节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46)

第五节 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53)

第六节 着力构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58)

第四章 支撑保障………………………………………………(63)

第一节 加强法治建设………………………………………(63)

第二节 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65)

第三节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67)

第四节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71)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敢于担当、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稳中求进,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多个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统筹谋划好全市“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方向、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着力构建起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等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相适应的发展新格局,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人社部发〔2016〕63号)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渝府发〔2016〕6号),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是重庆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力度最大、发展最迅速的五年。五年来,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按照中央“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民生工作总要求和市委“五个坚持”民生工作总原则,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统筹谋划和推动,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努力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作为,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十三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巩固民生之本,就业局势总体持续稳定。坚持把促进就业创业作为首要任务狠抓落实,稳就业、安民心、助发展。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市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实现了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新增就业的良性互动。五年城镇新增就业331万人,较“十一五”时期增长了1.4倍,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3.5%左右的较低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城乡从业人员规模不断壮大,达到1707万人,比“十一五”末增加167万人;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从“十一五”末的40∶23∶37转变为31∶28∶41;人力资源实现有效配置,协助重点企业招工130万人次;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从2011年底的91.2%提高到2015年底的95.2%;帮助56万人城镇困难人员就业,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帮扶7.5万名农村贫困人员就业,超过全市脱贫序时进度;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农村劳动力向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及城市发展新区转移就业66万人,比“十一五”时期增长3倍。



图1─1 2011─2015年全市新增就业人数变化图

夯实民生之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坚持把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作为重要目标,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先后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城乡统筹、基金管理市级统筹和经办服务五险统筹,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目标基本实现。截至2015年末,全市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较“十一五”末分别增加568万人、235万人,参保率从68%、93%分别提高到95%、96%,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较“十一五”末分别增加202万人、162万人、178万人,分别增长了85%、61%、101%。2015年基金收入1234亿元、支出1101亿元,较2010年分别增加760亿元、694亿元。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较“十一五”末翻了近一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最低标准达到95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380元,大病医疗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



图1─2 2011─2015年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对比图

强化人才支撑,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坚持把人才优先作为工作主线贯穿始终,强化“政策、问题、需求”三个导向,认真对接全市发展需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39万人,较“十一五”末增加31万人,高、中、初级结构比例达到9.7∶37.9∶52.4。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0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33人。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20万人,较“十一五”末增加9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89万人,占技能人才的27.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十二五”期末,9人荣获中华技能大奖、123人获评全国技术能手。在第42届、43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我市选手先后荣获“一银一金”,为中国队实现了银牌和金牌零的突破。

持续深化改革,人事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坚持把人事管理和制度改革纳入事业发展、党管干部大格局中去谋划和推动,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先后建立健全了公务员考试录用、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管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公务员平时考核等政策制度,累计录用公务员3万多人,遴选基层公务员2600多人,培训公务员90万人次,公务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系得到完善,全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公开招聘制度普遍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累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8.3万人。顺利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自主择业比例逐年提高,基本实现了部队、军队转业干部和接收单位“三满意”。

缩小收入差距,工资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规范。持续深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工资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规范。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每两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680元调整到1500元,逐步提高劳动待遇标准。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并加强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调控。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结构,调整市级机关和区县(自治县)二、三档津补贴标准,区县(自治县)间差距从3.1倍缩小到1.2倍,市级与主城区“同城不同待遇”问题得到解决。11个区县(自治县)先后2次调整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35326元增加到62091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30965元增加到44213元。

保障合法权益,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立足劳动者权益保护,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化解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备案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数量翻了两番,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连续五年维持在93%以上。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年均上升12%的情况下,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为25.8万名劳动者主张经济利益63.5亿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3万件,涉及人数54.8万人、金额57.1亿元。

狠抓基层基础,事业发展保障不断增强。扎实推进机构能力建设,先后完成市级和34个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五险”整合,完成所有区县(自治县)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33个区县(自治县)、951个乡镇开展了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金保工程一期全面完成,参保人员在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和村卫生室就医购药实现即时结算,先后与7省(区)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社会保障卡发放实现全市全覆盖,开通“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日均接听电话近万个。

专栏1 “十二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完成情况表

类别

序号

指 标 名 称

2010年

“十二五”规划目标

2015年

超过规划目标值

就业

1

五年新增就业岗位(万个)

139

>330

331

1

2

城镇登记失业率(%)

3.9

<3

3.6

0.6

3

充分就业社区占比(%)

73

80

93

13

4

充分就业村占比(%)

40

80

90

10

社会保障

5

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

67.5

95

95

0

6

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

92.5

95

96

1

7

失业保险参保率(%)

48

80

82

2

8

工伤保险参保率(%)

57.2

80

82

2

9

生育保险参保率(%))

53.5

80

80.9

0.9

10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242

2800

3324

524

人才队伍

11

人才资源总量(万人)

399

547

508

-39

12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108

150

139

-11

13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9

15

13.5

-1.5

14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8.4∶39.9∶51.7

10∶35∶55

9.7∶37.9∶52.4

15

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230

320

320

0

16

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61

88

89

1

工资

17

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率(%)

>10

11.9

1.9

18

最低工资标准占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重(%)

26.4

30

29.0

-1

劳动关系

19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0

93.7

3.7

20

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10

80

81

1

21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

97

>90

97

7

22

劳动保障监察结案率(%)

>98

99

1

公共服务

23

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率(%)

100

92.8

-7.2

第二节 发展趋势

“十三五”时期,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西部创新中心和内陆开放高地,基本建成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的重要时期。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为重庆实现新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市委、市政府确立“五个坚持”民生工作原则,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新发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不断释放各功能区域差异发展、特色发展、协调发展、联动发展潜力,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纵深空间;加快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尤其是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建设,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开拓视野、集智汇力创造了有利条件。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重庆仍处于欠发达阶段,仍属于欠发达地区,城乡区域差距较大,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任务仍然繁重。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社会领域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不同程度传导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中来。“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

──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经济增速换挡,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就业岗位总量增加难度加大。“十三五”期间,全市高校毕业生数量预计将达130万人,化解过剩产能还将产生数万名下岗分流人员,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同时,随着农村劳动力由市外向市内转移,中老年农村劳动力将成为新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叠加,给就业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人口老龄化、领保人员结构性矛盾等对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带来压力。一方面,我市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有586万,占总人口的19.4%,高于全国3.3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职工与领保人员供养比为1.8∶1,远低于2.9∶1的全国平均水平,社保基金“养老人”负担较重。另一方面,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企业减负需求较为强烈。社保基金面临为企业减负与职工待遇增加双重压力。

──人才总量、结构和水平尚不适应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进程中,我市经济发展已由过去依靠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步转变为依靠人才质量和技术进步,市场对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需求日益增强。但目前,我市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技能人才总量不足,高、中、初级结构与市场需求不匹配,人才供需矛盾特别是结构性短缺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此外,人才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基层尤其是艰苦边远地区引才、留才难度较大。

──劳动关系进入矛盾凸显期和多发期。基层一线人员收入偏低,不同行业、地区、群体间收入差距不合理现象仍较突出。劳动争议案件逐年上升,建筑行业欠薪问题持续高发,农民工清欠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2015年,劳动保障监察结案数同比增长1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数同比增长30%。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因欠薪、欠社保、规模裁员、经济补偿等引发的劳动纠纷呈上升趋势。

面对问题和挑战,必须把握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势,按照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要求,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锐意进取的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不断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深入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人才强市建设步伐,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构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保障和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贯彻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城乡统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就业跟着人口和产业走”的思路,引导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劳动力就业转移,推动各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对接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充分发挥企业用人主体作用,完善“高精尖缺”人才、创新型人才聚集机制,改革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快建设西部人才高地,为西部创新中心建设、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坚持深化改革。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打破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把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调整结构与改善民生更好地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供给,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改革重点精准发力,认真谋划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体制机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及劳动关系机制等事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关键突破带全局、结果导向求实效,通过改革释放红利,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资源,推动人才与产业、技术、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养创新型领军人才,更好发挥人才集聚引领作用,助推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加快推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健全政策、资金、平台等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的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共享发展。紧扣“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目标,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通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工资收入决定和增长机制,促进就业质量和社会保障水平整体提升,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施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等精准帮扶,因人因需施策,实现对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提高扶贫实效,共同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对接我市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国家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等任务,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就业规模继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十三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巩固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完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到“十三五”期末,城乡养老保险和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加快建设西部地区人才高地。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更好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才规模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有效服务西部创新中心建设。到“十三五”期末,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9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15万人。

──健全法治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深化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推进退役军官安置制度改革,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安置和自主择业的比例更趋合理。

──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企业工资分配指导调控体系不断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更加优化,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

──建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去产能等给劳动关系带来的新变化,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促进规范、维护公正,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十三五”期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

──构建规范便捷有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保障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信息数据融合发展,服务流程标准规范,服务设施日益完备,服务机构有机整合,服务水平加快提升,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十三五”期末,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实现率达到95%以上。

专栏2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 标

2020年

属 性

就业

创业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300】

预期性

2

城镇调查失业率(%)

≤6.5

预期性

3

城镇登记失业率(%)

≤4.5

预期性

4

促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万人)

【60】

预期性

5

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

≥90

预期性

6

发放扶持创业贷款(亿元)

【200】

预期性

7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家)

100

预期性

8

就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

【100】

预期性

9

协助重点企业招工(万人次)

【160】

预期性

社会

保障

10

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11

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100

预期性

12

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约束性

13

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270

约束性

14

社保基金总收入(亿元)

2000

预期性

人才

队伍

15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190

预期性

16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10∶40∶50

预期性

17

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115

预期性

劳动

关系

18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0

预期性

19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

>90

预期性

20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0

预期性

21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95

预期性

公共

服务

22

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实现率(%)

>95

预期性

备注:带【】为五年累计数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的方针,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就业优先战略,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着力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努力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就业优先发展战略。

根据五大功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分布、流动规律,按照“产业跟着功能走、人口跟着产业走、就业跟着人口和产业走”的思路,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充实人力资源数据库,推动大都市区和大生态区间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实现全市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就业人口合理分布。“十三五”期间,力争城镇新增就业30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6.5%和4.5%以内,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发展新区、都市功能拓展区转移就业60万人以上。



图3─1 “十三五”期间五大功能区域城镇新增就业目标

组织引导五大功能区域间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作用,组织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发展新区、都市功能拓展区转移就业。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口帮扶力度,采取“一对多、多帮一”的劳务合作模式,组织城市发展新区、都市功能拓展区企业到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招聘员工。充分发挥25个驻外劳务办事机构、80个市外劳务基地作用,有序引导外出农民工返渝尤其是到城市发展新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就业。加强农民工数据统计和动态监测,建立农民工“实名制”动态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探索建立输入地与输出地相结合,综合统计与专业统计相结合,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农民工统计调查监测体系。在全市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千户监测”调查,及时调整功能区域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

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联盟,每年开展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农村劳动力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培训1.1万人,其中中高级培训比例不低于25%。建立重庆家庭服务业云平台、家庭服务网站和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数据库,培育“渝家人”家庭服务品牌,推进行业职业化、规范化发展。在江北区、沙坪坝区、巴南区开展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建设1个市级家庭服务体验培训示范中心。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家庭服务业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40万人以上。

完善五大功能区域创业支撑体系。围绕五大功能区域产业布局,按照项目专业化、导向市场化、政策集成化、资源开放化、服务创新化,制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兑现落实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分类打造一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等优惠政策,积极建设2个国家级、6个市级返乡创业试点区县和一批区县级创业示范基地、示范户。通过创业孵化园区、创业乡镇、创业大街、商贸城等平台,吸纳农民工以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互联网+”形式创业。以各功能区域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选取和推荐特色创业项目,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扶持创业者创办一批上下游配套小企业、微型企业,建立完整的产业链条。力争到“十三五”末,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规模达到100家,孵化企业1万户。

根据五大功能区域发展布局分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需求分类培训技能人才100万人,其中都市功能核心区以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都市功能拓展区以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城市发展新区以制造业为重点,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以生态型产业为重点。组织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农村劳动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输送到城市发展新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就业;鼓励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农村毕业生就读中职学校,定向输送到城市发展新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就业。各区县(自治县)根据重点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自主确定紧缺特色培训职业(工种)。完善分工种、分等级、分市场紧缺程度的培训补贴制度,力争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30万人以上。

不断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落实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发展新区、都市功能拓展区转移就业的定向招工补助政策,以及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重点产业招工补贴、职介补贴等政策,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的积极性。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集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行为,打造公平、健康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每年举办“重庆农民工日”、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宣传月等活动,开展优秀农民工和返乡创业明星推荐评选工作,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开展“四讲(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讲法律)、三学(学习人际交往、学习安全保护、学习城市生活常识)、两适应(适应工作、适应城市生活)”活动,助推农民工融入城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

把促进就业创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的良性互动。以打造西部创新中心为契机,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支持创业者开办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一库(人力资源数据库)”“四联盟(人力资源服务联盟、就业技能培训联盟、创业联盟、家庭服务业联盟)”“四平台(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渝家人”家政服务公司)”作用,通过“公共+市场”的手段,积极推动就业从以传统产业就业为主向以服务业就业为主转型,从以就业为主向就业与创业相结合转型,从以体力型劳动就业为主向以智力和技能型劳动就业为主转型。

进一步健全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形成促进就业创业的综合性政策体系,逐步保障城镇常住人员享受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的扶持政策。围绕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适应五大功能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政策,科学设置培训补贴项目。围绕保障重点群体充分就业,针对不同群体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差异化制定完善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围绕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基地等政策,解决创业起步难、融资难、平台少等问题。加大对“互联网+创业”等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

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完善就业资金分配办法,重点加大市对贫困区县(自治县)就业资金转移支付倾斜力度。探索建立就业补助资金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机制,丰富就业创业服务内容。完善就业资金监督评价机制,加强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评估,坚持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将就业资金分配与绩效考评结果挂钩,促使区县(自治县)及时、有效、安全用好就业资金。

积极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高度关注经济波动对就业的影响,扩大企业用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加强对就业形势的科学研判,做好应急处置和政策储备。全面落实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和稳岗补贴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

健全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就业创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就业创业纳入区县(自治县)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层层分解、督促落实。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落实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目标完成和就业局势稳定。

──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就业创业工作首位。根据全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要求,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试点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就业岗位,实施“三支一扶”、社区就业社保平台等基层就业项目。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定制服务,组织大学生参加定向就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各5万人。开展多形式的创业交流和辅导活动,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实施“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泛海远航”“泛海未来之星”计划,为500个大学生初创项目提供专项启动资金,帮助企业做大做强。组织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场招聘活动,搭建对接平台。做好高校贫困毕业生实名制帮扶工作,努力实现贫困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全部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十三五”期间,确保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不低于90%。

加强城镇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出台《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提高补贴标准,适应新时期就业困难人员过渡性安置工作需要。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补贴、就业补贴等积极的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援助月”等活动,重点对长期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帮扶,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加大农村贫困人员就业扶贫力度。动态掌握农村贫困人员底数和就业创业需求,深入实施农村贫困人员职业培训计划,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员应训尽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人”目标。举办农村贫困人员专场招聘,搭建贫困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力争贫困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比例达到95%以上。做好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认定管理,对贫困人员进行托底安置,实现过渡性就业帮扶。深入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村”创建,使贫困村达到充分就业标准。

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全面摸清相关企业特别是分流职工的基本情况,建立精准到企业、具体到人头的基础台账,并实行动态更新。指导督促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落实职工安置方案,按照“企业内部分流一批、职工转岗就业创业一批、符合条件人员内部退养一批、就业援助托底帮扶一批”的思路,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和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确保职工安置政策到位、资金到位、服务到位,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实施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对不同创业阶段、创业业态和技能型创业者分类开展模块式创业培训。“十三五”期间,开展各类创业培训25万人次。探索建立“互联网+创业培训”“创业培训+X(技能)”培训模式,大力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出台创业导师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创业导师准入、培训、激励及退出机制。积极吸纳成功企业家、创业专家等加入创业导师储备库,全市创业导师规模力争达到1000人。

拓宽创业融资渠道。发挥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作用,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担保公司+承贷金融机构”的“政担银”模式,做大“政策性+商业性”组合贷款规模,推广优质创业项目无保证人、无抵质押物贷款,创新设计针对特殊群体的“联贷联保”“三权抵押”担保模式,完善“互联网+金融”网络申报服务。“十三五”期间,力争全市发放扶持创业贷款200亿元以上。

培育“渝创渝新”创业文化品牌。举办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创业名师大讲堂、创业成果展示洽谈会,开展创业导师赛课评比,征集优秀创业项目或“金点子”,创作传唱创业者之歌,编发创业明星故事汇,吸纳社会各界精英人士充实创业导师库,激发全市创新创业活力,培育创业文化,做亮“渝创渝新”创业文化品牌。

推动创业型城市建设。积极发展创业联盟,进一步健全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优化完善市级创业型城市考核评价标准,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力争到“十三五”末,市级创业型城市达到15个。

──加强职业培训。

推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政策体系,逐步构建面向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全方位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加大培训资金投入,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中用于职业培训的比例。扩大就业技能培训联盟规模,探索开展紧缺职业跨区域培训,推动就业技能培训民生实事项目增量提质。研究推行职业培训包模式,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

突出重点群体培训。重点组织农村建卡贫困户、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劳动者和劳动年龄内的残疾人,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重点人群等参加培训。发挥技工院校优势,开展精细化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贫困劳动力相对集中的区县(自治县)建设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开发有利于贫困人员转岗就业、脱贫致富的地方特色职业(工种)和生产类、种养殖类专项职业。大力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四方联动”定向就业培训,助推实现高质量就业。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开展以新招用青年劳动者和新转岗人员为重点的新型学徒制培训。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制定《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发展。以建设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期工程为契机,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着力打造一批专业化的服务品牌,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群,力争产业园年营业收入3年达到100亿元、5年达到300亿元,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加强统筹规划,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聚集区。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化及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构建政府监管、机构公开、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管理体系。

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推进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十三五”期间,打造10个以上智慧型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力争职业介绍成功120万人次以上。充分发挥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作用,优化中介常态送工、“蓄水池”保障送工、预备制兜底送工三大保障机制,强化用工保障调度能力。“十三五”期间,力争协助重点企业招工160万人次以上。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联盟,力争到“十三五”末,覆盖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和区县(自治县)园区重点企业。

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积极配合做好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工作,同步完善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措施。根据老年人力资源在知识储备、经验积累、时间机动和人脉关系等方面优势,结合市场需求,重点在技术服务和参谋咨询、创办企业、公益服务、代际合作等领域充分发挥其效能,按需求开拓老年劳动力市场。推行终身教育与就业培训,对就业困难的符合条件老年人,开展免费职业培训。制定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灵活用工制度,推进老年人居家办公、就近就业。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理顺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业务流程,完善运行机制,推进机构从整合走向融合。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系统的要求推进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在重庆大学城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在其他高校聚集地建立分中心,到“十三五”末覆盖全市所有区县(自治县)。

打造“蓝金领”人力资源智慧服务平台。利用信息技术、大数据和互联网手段,对全市人力资源基础台账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实现全市劳动力情况动态掌握。同时,对人力资源大数据有针对性地开发利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研究制定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提高公共机构服务能力和购买服务成果能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逐步拓展基本就业公共服务范围,充实服务项目,细化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标准。依托互联网技术,逐步实现各项业务“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为服务对象提供规范、便捷、有效的公共就业服务。

专栏3 促进就业创业重点项目

1.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联盟项目。整合用工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等各方资源,实行用工需求监测、技能培训匹配、人员招募有效对接,推动人力资源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服务转变。力争到“十三五”末,覆盖所有规上企业和区县(自治县)园区重点企业。

2.发展家庭服务联盟项目。开发重庆市家庭服务云平台,搭建供需双方实时对接平台。重点培育3至5个家庭服务业品牌,力争到2020年,全市家庭服务品牌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以上。出台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认定办法,定期公布家庭服务业各工种工资指导价格,制定养老、病患陪护等重点领域上岗管理办法。建设1500平方米的市级家庭服务展示体验中心。

3.发展就业技能培训联盟项目。扩大联盟规模,整合优质资源,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行紧缺职业跨区域培训。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政策体系,逐步构建面向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全方位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十三五”期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100万人。

4.发展创业联盟项目。建立创业联盟长效工作机制,发展大学生创业发展分盟、留学回国人员和科技人员创业发展分盟、农民工创业发展分盟、创业孵化器分盟、创业导师分盟、投资机构分盟,把联盟建成集政策落实、项目推荐、专家指导、项目孵化、融资对接、成果推介等功能为一体,各类创业要素聚集的综合服务平台。力争到“十三五”末,联盟会员规模达到3000个。

5.建设“蓝金领”人力资源智慧服务平台项目。建立综合性人力资源智慧服务平台,为各类人群提供找工作、找培训、公共服务、生活服务、创客空间等服务,实现提供求职、招聘和培训信息自动匹配、双向主动推送和人才雷达定位,并完善职业征信、用工企业评分、个人职业能力估值、培训虚拟货币、个人人力资源大数据交易等功能。

6.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项目。健全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组织大学生参加定向就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各5万人。实施“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泛海远航”“泛海未来之星”计划,为500个大学生初创项目提供专项启动资金等。

7.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计划项目。在全市新建40个创业见习(实训)基地、新培育60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在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市内高校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引领示范校,在永川、涪陵、江津、万州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一批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分中心,在100个重点街道(乡镇)建设一批创业辅导工作站。建立完善“市级创业人才库”,选拔培育400名优秀创业人才,并通过重点扶持和跟踪培养,帮助其做大做强,培育行业标杆企业和杰出创业人才。

8.农民工返乡创业计划项目。支持綦江、开州2个国家级返乡创业试点区建设,新建6个市级返乡创业试点区县,新建市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3个。

9.培育“渝创渝新”创业文化品牌项目。举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名师大讲堂、创业成果展示洽谈会,开展创业导师赛课评比,征集优秀创业项目或“金点子”,创作传唱创业者之歌,编发创业明星故事汇,吸纳社会各界精英人士1000名充实创业导师库,激发全市创新创业活力,培育创业文化,做亮“渝创渝新”创业文化品牌。

10.实施就业扶贫项目。开发公益性岗位1万个,优先安置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力争到“十三五”末,贫困村均达到充分就业标准。

11.化解过剩产能分流职工再就业帮扶行动计划项目。按照支持企业内部分流一批、促进职工转岗就业创业一批、符合条件人员内部退养一批、5万─10万人实施就业援助托底帮扶一批的思路,实施专项就业帮扶,确保职工安置政策到位。

12.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计划项目。开展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期工程建设,力争到2020年,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总量达2.5万人,服务机构达900家以上,其中,中外合资及港澳台合资机构10家、知名品牌机构50家,行业营业收入突破300亿元。

13.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计划项目。充分发挥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作用,优化中介常态送工、“蓄水池”保障送工、预备制兜底送工三大保障机制,强化用工保障调度能力。“十三五”期间,力争协助重点产业企业招工160万人次以上。

第二节 健全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实现社会保障基本制度逐步定型、体制机制更加完备、法定人员全面覆盖、基本保障稳固可靠、基金运行安全有效、监督执法严格有力、管理服务高效便捷,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普惠可及、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规范统一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规范个人账户支付,完善个人账户计发月数,稳妥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工作。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工作,及时跟踪国家改革动向,加强我市基础调研和舆情监测,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确保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工作平稳推进。

完善医疗、生育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和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根据国家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要求,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制度。研究改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患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深化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在所有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系统推行总额预算付费与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型支付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方式。完善医保总额控制付费政策,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总额的倾斜力度。完善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合理制定单病种收费标准,逐步扩大病种数和实施范围。扩大择期手术术前检查费用医保支付试点范围。将日间手术、恶性肿瘤放化疗日间病房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贯彻实施国家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政策,实现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合并统一。

完善工伤、失业保险制度。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差别化、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三类改为八类,分别确定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合理制定费率浮动办法。充分发挥区域性工伤康复示范平台作用,推进完善工伤康复体系建设,探索引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补充工伤保险。用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更好地发挥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功能作用。

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针对重庆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客观情况,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构建与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全市城乡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研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各项制度的协调和衔接机制,完善社会保障预算体系,拓宽社会保险筹资渠道,加强基金征缴和基金支出监管,稳步提高城乡老年人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确保老年人口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继续贯彻落实我市高龄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发机制,按照国家政策,在养老金调整中向高龄人员适当倾斜。加快医养结合示范性养老机构和45个市级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示范社区建设,完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核查系统,提高服务效能。按照国家试点工作部署,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我市以老年人为主的40余万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水平。

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补充保险衔接,形成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

──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促进、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对全民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实行全程跟踪,建立参保数据实时动态更新机制,实现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为参保扩面和全民参保提供基础支持,促进未参保人员参保,促进未参齐险种人员参齐险种,促进断保人员接续参保。2016年实现全民参保登记全覆盖,2017年起实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常态化。

强化扩面征缴工作。做好重点群体参保工作,完善城乡居民不同群体参保缴费政策。规范缴费政策,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参保人员多缴费、长缴费。调动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鼓励积极参保、持续缴费。依法开展扩面征缴工作,完善目标考核机制,依法加强对从业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稽核,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强化申报缴纳制度,规范申报、核定制度,防止漏保漏缴。推进实施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同舟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到“十三五”末,全市城乡养老、城乡医疗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100万人、3270万人,城乡养老、城乡医疗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依法依规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针对企业实际困难,在确保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前提下,落实好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继续执行国家关于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三险费率的政策,即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后的最高费率由7%降为6.6%;全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0.7%调整为0.5%。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率,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从8%降至7.5%;失业保险总费率从2%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从1%降至0.5%。按照“低门槛、广覆盖”工作思路,在扩大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覆盖面的同时,进一步研究完善我市社保缴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更好地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和促进就业。

──建立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依照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变动、不同群体间收入比较等因素,探索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机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结合重庆实际,完善和细化《重庆市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医师库、药品目录库、医用耗材库。在加强医疗管理、节约医疗费用、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基金结余适度的基础上,动态确定和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83%左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健全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调整并完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与标准,建立并完善科学、规范的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严格依法开展工伤认定鉴定,推行“先康复、后评残”,加强对定点医疗、康复、辅配机构的监管和领取定期待遇人员的生存情况验证。

──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坚持精算平衡,厘清政府、企业、个人等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保资金筹集管理制度。落实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以及决算制度,努力实现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确保基金保值增值。拓宽社会保险筹资渠道,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增强基金支撑能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适时启动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探索研究其他险种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保值措施,按照国家规定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基金投资运营收益与个人账户挂钩分配办法,推进基金管理体制改革。优化银行存款结构,在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的比例,适当延长沉淀资金定期存款期限以提高基金收益。加强与银行协商,全面落实上浮存款利率制度和优惠利率政策。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市场化运营法规政策和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强化风险管控,规范管理行为,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严格基金监督管理。严格规范社保资金支出,量入为出,实现当期可承受、长远可持续。依法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的全过程监督和审计检查,规范监督执法程序和标准,强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快社保基金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社保基金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机制,加大对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体系。

──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能力。

加强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理顺经办管理体制,整合优化经办管理服务资源,完成经办机构五险整合后的业务整合和人员融合。按照“市级督导、区县管理、镇街经办、村社代办”社保服务体系建设思路,建设覆盖城乡的四级经办服务平台,完善社保分级经办管理服务职能,提升基层平台的服务能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标准化建设。打造功能完善、设施完备、服务规范的部市共建中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启动“重庆社会保险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国家级项目,开展首批社保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创建并向全市推广。推进社保业务流程再造,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经办管理模式。推行“综合柜员制”和参保登记类业务“一站式”服务。健全社保经办业务清单制度,探索建立经办绩效考核、服务评估监督机制。

实现社保信息化。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互联网+社保”行动计划,建设电子社保示范城市,推行网上社保、掌上社保、自助服务等业务经办模式,充分利用社保数据集中管理和云计算的优势,促进社保经办服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实现网厅一体化、业务财务一体化、业务档案一体化和业务监督一体化。优化对外信息资源服务,继续推进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社保基础建设。扩大医疗保险跨省异地结算范围,在巩固与海南、贵州等九省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的基础上,加强与其他省市的合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稳步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联网直接结算。推进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和全业务应用,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在自助查询、就医结算、参保缴费、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方面的功能应用,增设和优化便民服务网点。加强队伍建设,整体提升社保经办队伍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化。健全社保宣传和信访维稳工作机制。

专栏4 健全完善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项目

1.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项目。强化对4000多家协议医疗机构、9000多家协议药店和1万多个村卫生室医疗保险付费的管理,系统推进按总额预算付费、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单病种付费病种数扩大到100个,探索研究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方式。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与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医疗资源配置和分级诊疗实施情况,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总额的倾斜力度,促进供方主动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医疗费用。全面推行运用医疗服务智能化监控系统,强化医疗服务协议管理。

2.合并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项目。贯彻实施国家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政策,实现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合并统一。

3.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项目。根据国家开展试点工作部署,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提高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水平。

4.工伤康复示范平台项目。依托西南医院,建设立足重庆、辐射西南的全国第一批区域性工伤康复示范平台,使其发展成为集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服务指导、科研及人才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康复中心。

5.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高水平建设全国一流的部市共建中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推进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和区县社会保险标准化“先行城市”创建活动,分级立体化打造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示范城市”,承接国家级和部级社会保险标准制定、试点、实施、推行、培训等重要工作,创立具有鲜明行业特点和优势的社会保险服务品牌,实现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

6.医养结合示范性养老机构项目。建设1个市级、3个区县级医养结合示范性养老机构,形成集职工养老领待人员、居民养老领待人员、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一体,提供饮食起居、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并具有相对完整的医疗配套服务设施的医养结合示范性养老机构体系。

7.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市级示范社区项目。选择45个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基础较好、工作规范、宣传到位、创建意愿较强的社区,通过5年时间重点打造,建设满足退休人员文体活动需求的室内外活动场所,逐步建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服务规范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市级示范社区。

第三节 建设西部人才高地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人才综合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建设西部创新中心,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为重庆科技创新、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

改革人才培养选拔模式。改革创新型人才培养选拔模式,创新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引导推动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促进人才政策与人才成长规律相适应、结构比例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队伍规模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快培养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创新型领军人才,着力培养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造就一批扎根基层的高素质人才,为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人才保障。

完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加大“两院”院士、“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高级专家培养、选拔力度,着力构建结构合理、梯级递进的专家培养选拔体系。改革博士后制度,完善分级管理体制,落实财政与国家投入配套制度,稳步扩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规模,新增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0个、市级博士后工作站50个、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个。鼓励招收海外留学、外籍博士后和企业博士后,加大博士后资助力度,促进创业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国家实施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开展中新(重庆)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在金融服务、航空产业、交通物流、信息通信等领域培养博士后青年创业人才。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围绕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每年创建机械、电子、材料、化工、环保等工程师创新培养训练基地10个。围绕“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推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国外研修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每年举办30期各类高级研修班,培养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探索“万开云”一体化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

构建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框架。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重庆市万名紧缺高级技师培养计划,培养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围绕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实施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发展道路,拓展技工院校毕业生成长途径。落实技工院校办学定位,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享受高职院校学生生均经费标准,将四年制、五年制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加大技工教育财政投入,形成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技工院校财政投入制度。积极争取国家技能振兴城市试点,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制定出台《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世界技能大赛重庆市级选拔集训基地管理办法》,统筹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构建以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中心赛为龙头,以20个重点行业和40个区县(自治县)技能竞赛为基础,以各大中型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为补充的“1+20+40+N”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体系,加强世界级、国家级竞争性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加强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高技能专家工作室建设。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建设一批优质技工院校,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试点,构建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体系框架。开展技师培训项目,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研究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和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

──创新人才吸引流动机制。

围绕重点产业和创新方向引进人才。坚持“突出重点、重在使用、高端引领、分层实施”的原则,积极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引才机制,制定实施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尤其是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实施万名产业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工程,以全球视野集聚国内外人才智力。充分发挥企业、园区、科研院所等引才主体作用,支持其围绕重点产业和创新方向,加快引进科技领军人才、高级研发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创新团队。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提高科研项目经费配套、安家补助、岗位津贴等综合奖励标准,提供居留签证、户籍办理、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便利,支持其在渝创新创业。

以全球视野集聚国内外人才智力。大力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及团队,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与欧美、新加坡以及“一带一路”沿线等国家和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开展需求发布、对接洽谈、高级人才寻访等引才业务,推进海外引才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实施“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扩大留学人员“回渝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项目择优资助”实施规模。完善留学人员来渝创业政策。实施“双十双百”重点引智工程和“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大力引进外国专家和外国技术,支持优秀人才国(境)外培训。加快建设中国国际人才市场重庆市场,建立市级国际人才引智服务大厅,设立“外国专家具乐部”,打造国际人才和技术引进网络服务平台。立足我市重点产业,以世界技能大赛项目为抓手,开展技能人才国际交流活动。每年选拔20名左右优秀青年技能人才,赴职业技能发达国家进行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国际交流合作,培养与国际接轨的高技能人才。

畅通人才流动渠道。破除人才流动障碍,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提高人才横向和纵向流动性。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与企业人才双向流动。健全有利于人才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流动和在一线创业的政策体系,深入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科技特派员计划。畅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多元化途径,促进高技能人才多渠道流动。“十三五”期间,全市技工院校中层干部轮训一遍,每年选派技工院校主要负责人到高校培训。落实技工院校教师到高校与企业挂职进修学习、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报考机关事业单位、技工院校通过考核招聘方式招录实作教师等政策。推行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构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立交桥”。

──改革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分类开展人才评价。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根据不同人才类别,改进评价考核方式。对创新型人才,探索建立市场认可、企业认可的评价标准;对基础研究人才,重在同行学术评价;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重在社会评价;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

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标准制定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积极培育各类行业组织参与评价标准制定,有序承接具体评价工作。合理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范围和政策,进一步畅通和优化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评价机制,建立职称申报评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健全人才评价体系。改进完善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等创新创业人才职称认定办法,放宽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学历、资历等限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探索建立基层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乡村学校全科教师、乡镇农技人员、乡镇文化站专职人员职称评聘办法。健全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工作,严格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更新我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监管,重点开展综合治理,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建立规范职业资格管理的长效机制。

──健全人才激励服务保障机制。

坚持人才优先投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建立与人才贡献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创新知识、技术、技能、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形式,探索采取期权股权激励方式,收益分配重点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扶持基金,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引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大对技工教育的投入保障,建立技工院校能力提升专项基金和民办技工教育发展基金,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

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加强安家保障、分配激励、科研资助、配偶安置、社会保险等服务。创新编制岗位管理,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并通过特设岗位聘任。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服务流程。整合服务职能,在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立一站式、全方位、专业化的人才服务窗口。完善区县(自治县)、工业园区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人才工作机制,提高基层人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博士后科技服务团进企业活动,将留学回国人员纳入就业创业扶持体系,加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建设,加强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技能水平、业绩贡献与福利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

加强人才基础工作。加强人才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建设人才信息网,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人才荣誉和表彰制度。广泛宣传优秀人才和工作典型,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环境,待遇适当、无后顾之忧的生活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

专栏5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重点项目

1.万名产业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工程项目。积极“走出去”,每年定期开展海外和国内产业人才引进专项活动;主动“请进来”,每年举办重庆国际人才创新创业洽谈会,以“项目+人才”方式,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渝创新创业。加快建设中国国际人才市场重庆市场。推进中法、中新、港澳台青年人才交流项目实施。“十三五”期间,引进10000名左右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科技创新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2.“双十双百”重点引智工程项目。每年引进10个高端外国专家及团队,支持企业建设高新技术研究中心或实验室;每年引进10名非华裔国际顶级外国专家及团队,支持高校及科研院所重点学科建设和国际化人才培养;每年引进100名高端外国专家,支持企业、教育和科研单位,开展国际合作;每年邀请大批国际金融和知名跨国企业高管,培训100名重庆民营企业高管。

3.人才引进培养奖励基金项目。依托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扶持基金,支持中介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引才;整合资金创立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基金,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园区(孵化器)等四类引才主体和其他用人单位引进人才予以奖励,对引进人才提供住房、给予岗位津贴,对新培养的人才和培养单位给予奖励,对博士后创新人才给予资助。

4.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技人才计划。“十三五”期间,提供100个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专项用于事业单位吸引、集聚教授级及以上高层次专技人才。

5.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平台项目。每年建立10个首席专家工作室;创建市级专家服务基地20个;支持和鼓励重点骨干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新增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0个,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0个,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个;创建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10个;每年遴选10人实施重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开展中新(重庆)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

6.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项目。新建10个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创建20个工程师创新培养训练基地,每年面向非公企业培训10000名急需紧缺人才;每年举办30期市级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实施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每年培养培训3万名急需紧缺人才。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岗前培训。

7.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发展项目。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首席规划师选派和支持基层创新创业的政策;大力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开展“博士后科技服务团进企业”活动。

8.专业技术人才开发示范区项目。落实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探索“万开云”一体化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9.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服务平台项目。建立专家、留学人员、博士后高层次人才数据信息平台;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和职称证书查询系统。

10.千名高技能人才引进项目。围绕产业发展需要,以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和创新能力的技师、高级技师为重点,每年引进1000名高技能人才。

11.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项目。每年支持5000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每年重点支持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市级技能专家工作室和20个企业首席技师工作室建设,每年重点支持2至3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12.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高水平建设集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能竞赛、公共实训、技能研发、就业指导“七位一体”的全国示范性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在区县(自治县)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设施先进、适应产业发展的基层公共实训基地,为产业发展培养各类高技能人才。

13.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建设美发、美容、烘焙等5个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选拔集训基地,建设电子技术、时装技术、木工、瓷砖贴面等市级选拔集训基地25个。组织好两年一届的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中心赛,积极推动20个重点行业和40个区县(自治县)技能竞赛以及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每年举行各级各类技能竞赛120场以上,形成分层分类的职业技能竞赛平台,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国家级、世界级竞赛选手。

14.技工院校建设项目。加大优质技工院校和特色专业建设力度,到2020年,着力打造30所优质技工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60%以上;毕业生就业率继续保持在98%以上;新建精品特色专业30个、技工教育实训基地60个,重点打造一批专业结构合理、适应主导产业发展需要、比较优势突出的特色专业群。

15.职业训练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试点工作要求,在1至3所技师学院试点建成集社会化培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技工院校师资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训练机构,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第四节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政策制度体系,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建立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健全退役军官保障体系,全面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各项任务。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强化公务员思想政治建设。以积极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机关建设为载体,把经常性教育和适时集中学习结合起来,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党课教育、座谈研讨、主题活动、在线培训等方式,组织、引导公务员认真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理想信念、党章党规、党的宗旨等教育。

推进落实公务员分类改革。研究制定我市公务员分类改革落实措施,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分类管理改革任务。贯彻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健全公务员分类管理政策体系,全面开展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

提高公务员考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优化公务员来源结构,每年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积极推进公务员录用考试测评基地建设,力争2016年投入使用。推进考录科研工作,5年内实现科研课题结题50个。加强考录专家队伍建设,到2020年,保持选拔培养100名命题专家、5000名面试考官的规模,不断优化考录环境。

健全公务员选拔任用机制。加大公务员公开逐级遴选力度,市级机关每年两次面向下级机关遴选。完善公务员转任调任制度。推进落实聘任制公务员制度,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聘任高技术人才到机关专业性强的职位工作,满足公共管理对高层次、专业化人才的需要。

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把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成效作为公务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加强表彰奖励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深化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每年评选表彰一批“重庆市人民好公仆”,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批“重庆市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进一步加强先进模范综合服务管理,每年组织市级以上先进模范休假疗养和先进模范培训班。

加大公务员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公务员培训课程体系,注重能力培养,做实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专门业务“四类”培训,每年举办公务员“四类”培训不少于30期,集中调训公务员不少于3000人。探索分级分类培训和“互联网+”培训新模式,借助电视和互联网等载体实施公务员培训全覆盖,每名公务员在线学习时间不少于80学时。建设公务员教育培训基地。大力开展治理能力、依法行政、扶贫攻坚以及各项业务知识的培训;加强公务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公务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继续深化基层公务员培训,开展以基层公务员和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为重点的“双基”培训,到2020年,全市13万名在基础岗位、公共服务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的基层公务员轮训一遍。

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通过教育培训、主题实践、制度配套、管理监督等措施,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在各级各类培训班中,安排不少于8学时的职业道德课程。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示范岗创建活动,建立公务员职业道德监督员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引导社会理性关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完善从严管理公务员纪律惩戒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公务员处分规定和专项处分规章,继续加强对“庸懒散”现象的专项整治。健全公务员监督和权益保障制度,完善公务员申诉制度。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继续深入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和聘用合同制度,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

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开展事业单位职员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对因事业单位分离合并,职能职责、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发生变化的,及时变更岗位设置方案。

畅通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渠道。破除人才流动的岗位机制障碍。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年龄、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数量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畅通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柔性流动。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岗位设置保障机制;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开通绿色通道,可不受岗位空缺、最高等级的限制,使用特设岗位聘用。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在岗位管理中突出创新创业导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和多点执业;在应用型科研院所中开展职称评定与岗位聘用相分离试点,进一步完善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创新的体制机制。

建立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制度。出台《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办法》,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体系,改革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方式,搭建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流动平台,拓宽基层人员流动渠道,引导人才到基层、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促进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科学布局、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分级分类公开招聘办法。探索建立符合不同行业和岗位特点的事业单位分级分类招聘办法,按照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分类分层实施招聘项目。启动实施基层事业单位紧缺实用人才招聘计划和高层次人才组团招聘计划,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计划。

提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依托公务员录用考试(重庆)测评基地,细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要素、程序和标准,推进集信息发布、人才推介、权威命题、标准化考试等于一体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结合五大功能区域公共服务发展定位,研究事业单位对人才学历、职称、专业要素需求,提升考试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启动实施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命题试点工作,选择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和部门开展专业题库和面试题库建设,增强命题的专业性、权威性。研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管理办法,分行业、分类别开展面试考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面试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有效确保公平和科学选人。

继续推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把聘用合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通过聘用合同规范单位和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明确双方责、权、利,加强聘期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竞聘上岗工作的全过程,实行专业技术人员动态管理,逐步建立起“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适时推行其他人事管理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开展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考核、奖励等其他人事管理配套政策的推行和实施工作。积极探索研究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办法,做好新旧政策接续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
建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并在全市推广运用,努力完成“数据查询、岗位监管、业务办理、年报统计、信息共享”五大任务,发挥大数据在人事管理、调研、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人事数据分析常态化、精准化。


图3—2 五大功能区域事业单位通过直接考核方式
招聘人才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