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厂1号机组重要厂用水系统A、B列和2号机组重要厂用水系统B列衬胶管道整体更换相关改进的通知
2016-09-08 15:30:07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厂1号机组重要厂用水系统A、B列和2号机组重要厂用水系统B列衬胶管道整体更换相关改进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6]21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亚湾核电厂1号机组重要厂用水系统A、B列和2号机组重要厂用水系统B列衬胶管道整体更换改进的请示》(广核运〔2016〕50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对大亚湾核电厂1号机组重要厂用水系统A、B列和2号机组重要厂用水系统B列衬胶管道整体更换相关改进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文件进行改进,确保大亚湾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9月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