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
2016-08-25 16:30:09

文件名称:农业部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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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评委会各委员: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7月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评审了申请正式登记的农药产品,对芸苔素内酯产品登记变更、乙酰甲胺磷等产品风险管控、企业申请农药登记补充资料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现将《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8月22日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

第十九次全体会议纪要

(2016年7月26日,北京)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7月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6人,实到委员27人,符合《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会议评审了申请正式登记的农药产品,讨论了相关议题,纪要如下。

一、申请正式登记农药产品评审情况

本次会议共评审农药品种21个(首次评审13个,复审7个,登记变更1个),其中,除草剂6个、杀虫剂3个、杀菌剂8个、卫生杀虫剂1个、植物生长调节剂2个、昆虫性信息素1个,涉及19家农药生产企业的43个产品。

经过委员们认真细致评审,会议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同意氯啶菌酯等11个品种的20个产品正式登记;二是不同意水合霉素等9个品种的21个产品正式登记;三是同意氟噻唑吡乙酮毒性级别变更为微毒;四是鉴于大蒜素来源于大蒜提取物,并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同意减免大蒜素残留试验。具体评审意见详见附件。

二、关于芸苔素内酯产品登记变更问题的意见

针对已取得农药登记的芸苔素内酯类产品的有效成分分子结构与《农药中文通用名称》(GB 4839-2009)国家标准定义的结构不同的问题,会议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关于已取得登记的原药。企业应当根据实际生产工艺,确定有效成分分子结构和名称,重新提交产品化学资料,按照生物化学农药资料要求补充缺少的毒理学和环境影响资料(可以使用查询资料),并申请登记变更,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同意登记的,原农药登记证号不变,登记有效期自批准变更之日起计算。

(二)关于已取得登记的制剂。原药登记变更后,制剂企业应当根据所用原药登记情况,确定制剂产品的有效成分分子结构和名称,提供相应的产品化学资料和原药来源证明,并申请登记变更,经农药临时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同意登记的,原农药登记证号不变,登记有效期自批准变更之日起计算。

(三)关于新申请登记产品。根据确定的有效成分分子结构,企业可以按照有关农药登记规定申请相应产品登记。

三、关于加强乙酰甲胺磷等产品登记管理的意见

鉴于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降解产物分别为甲胺磷、克百威、氧乐果等高毒农药,且再评价试验结果表明,其使用后的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限量标准。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的规定,会议经过深入研讨,提出建议:高度关注高毒农药低毒化品种的登记和使用问题,对于在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上使用后代谢物为高毒农药的品种,原则上不再受理其在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上田间试验、登记申请和登记续展的申请,不再批准其在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上的新增登记和登记续展。

根据《斯德哥尔摩公约》,硫丹在我国使用豁免至2019年3月26日;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哥本哈根修正案》,溴甲烷在我国农业上使用豁免至2018年12月31日。会议建议,适时撤销硫丹、溴甲烷的农药登记证,按照国际公约规定的承诺时限禁止在农业上使用。

四、关于企业补充资料的意见

会议建议,农药登记评审过程中,不接收企业自行递交的补充资料,企业按照评审意见需补充资料的,应当向农业部递交并重新申请登记。

另外,农药登记评审要高度关注农药对地下水的影响。

附件: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

评审意见

附件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

第十九次全体会议评审意见

一、同意登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