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2016-08-19 16:23:12

文件名称:[新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新政发〔2016〕8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精神,推进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发展活力,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

(一)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逐步清理涉及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废除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妨碍全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制度和规定,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建立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开展各类打假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违法行为。(自治区工商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等部门配合)

2.加强涉企收费管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立完善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收费项目目录实时动态公布。(自治区财政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3.建立和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制定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办法,把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自治区工商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等部门配合)

(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4.在全面实行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基础证照“四位一体”登记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发照,组织实施并扩大“一照一码”登记试点。以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对市场主体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简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材料和程序,允许“一址多照”,推进集群注册等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方式,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自治区工商局牵头,自治区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厅等部门配合)

5.在强化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的基础上,开展和规范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积极探索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完善小微企业信用平台建设,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库,建立健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完善异常名录制度及行政处罚公示制度,推动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信用体系建设。(自治区工商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三)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

6.发挥新疆作为新丝路经济带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中亚国家在经济科技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在我区探索建立为双方合作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政策、高层交流、专利技术信息、专利交易与运营、产业发展导向、人才培训合作的平台。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成立调解组织,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完善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缩短侵权纠纷处理周期。(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牵头,自治区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7.整顿和规范专利产品市场,建立知识产权信用公示制度,依托企业知识产权信用公示平台,公开专利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将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或个人的专利信息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个人的惩处力度,使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知识产权(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得到进一步有效治理,优化创新和投资环境。(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牵头,自治区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四)健全创业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

8.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面推进创业创新教育,把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优化教育师资结构,推进创业创新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完善创业课程设置,支持高校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及竞赛活动,加强创业实训体系建设。(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

9.营造创业创新浓厚氛围。助力建立公平宽松、激励适当、创新氛围浓郁的创新环境,形成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公平机制,建立创新人才成长的导向体系。加强创业创新知识普及教育,组织开展大众创业主题宣传活动,挖掘创业典型,总结创业经验,搭建青年创业交流平台。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导向,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人心。(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自治区经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协等部门配合)

10.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组建由成功创业企业家、技术专家、金融专家等组成的创业导师队伍,组织开展创业辅导活动,提高创业服务水平。(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