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海南昌江核电厂《物理试验监督要求》(002版)的通知
2016-06-28 16:30:06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海南昌江核电厂《物理试验监督要求》(002版)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6]13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交〈物理试验监督技术要求〉升版审查的报告》(海核核安发〔2016〕10号)和《关于提交〈物理试验监督要求〉最终版的函》(海核核安发〔2016〕211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物理试验监督要求》(002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物理试验监督要求》(002版),确保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6月27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