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江省关于熊建平副省长分工的通知
2016-06-09 16:32:10

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熊建平副省长分工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政发〔2013〕3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熊建平副省长具体分工如下: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经济合作、驻外办事处、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环保厅、省公务员局、省经合办、省政府驻京办、省政府驻沪办。联系省残联、省关工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