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农林大学部分体育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6-05-24 16:45:01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农林大学部分体育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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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收费标准,你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 二、收费单位要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服〔2015〕118号)的要求,认真落实收费单位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并于每年4月底前将相关资料报送我局。 三、收费单位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落实阳光收费各项规定,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同时应使用税务票据,自觉接受价格、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2016年 5月16 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建农林大学校内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收费标准的函》(闽价服〔2012〕267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物价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