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任命王宁宇等三十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2016-05-03 10:40:18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任命王宁宇等三十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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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三明市、莆田市、宁德市司法局: 现将《司法部关于任命王宁宇等三十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16〕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翁春珠、刘伟萍、蔡长斌、邓倩、庄雄峰、阮君、林英为公证员的执业手续。 福建省司法厅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