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04-29 10:35:07

文件名称:[新疆]关于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新政办发〔2016〕4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建设的实施意见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自治区党委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五大中心”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为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建设,结合新疆文化体育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建设是传承丝绸之路精神的重要载体,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有力支撑,是促进新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助推器。建设“文化科教中心”,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十三五”规划的工作部署,按照“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要求,以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为目标,以务实合作、互利共赢为前提,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立足丝绸之路经济带地缘优势和特殊区情,发挥“一体多元”的民族文化优势,抢抓机遇,主动担当,大力推动文化创新,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大文化“引进来、走出去”力度,构建对外交流互联互通的新平台、新机制,全面提升文化感召力、媒体传播力、体育竞争力、对外交流国际影响力和思想凝聚力,形成文化体育领域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快实现新疆由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发展大区转变的目标,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文化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现代文化引领,全面提升文化感召力。

1.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围绕建设“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大力实施“春雨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制定符合新疆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

依托文化资源大区和文化领域发展优势,打造新疆国际传播中心、新疆艺术中心、新疆译制大厦、新疆中亚文化交流中心、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等服务平台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县级文化中心、口岸城市文化交流中心为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交流设施群。

结合区域城市发展定位,加快乌鲁木齐、喀什、昌吉、伊犁、哈密、石河子等地文化艺术中心建设,推进地域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军垦文化等资源的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城市文化功能,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打造展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魅力的标志性建筑群。

加快实施中央5号文件提出的15项重点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新疆宣传文化事业的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力度,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形成合力,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障,全面提升“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建设内在动力。

以申遗成功为契机,建立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合作机制,加强新疆6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推出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境外专题展览、展示等交流活动,增进相互了解,促进民心相通,展示新疆形象。

建立健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基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特别是南疆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力度,全面提高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水平,为“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2.打造文化惠民的引领区。深化改革,创新扶持方式,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深入实施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各级文艺院团下基层演出,发挥“访惠聚”工作组、基层文化骨干、文化能人、民间艺人、文化志愿者作用,提升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水平,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形成示范引领。

继续办好群众性文化活动参与平台,建立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的比赛机制,引导新疆各族群众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省市选手参与,提升对外影响力。

3.打造文化产业发展的集聚区。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地缘和资源优势,深化改革和市场机制“两轮”驱动,围绕主导和新兴产业,突出新疆特色,采取灵活机制,以乌鲁木齐市为中心,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业、新闻传媒业、影视产业、出版业、演艺业、文化创意业、动漫产业、玉石产业、民族工艺业、文化会展业、体育产业、广电网络业等主导性文化产业。实施《新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15—2020年),健全新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新疆文化产业发展基金。落实文化产业扶持政策,以规划引导、专项资金、园区孵化、基地培植等政策措施,培育和扶持一批特色文化骨干企业、小微企业、创客空间、个体创作者、工作室、合作社、协作体等各类特色文化市场主体,拓展文化消费领域,激发大众创业热情,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产业发展高地。力争到2020年,文化产业成为新疆的重要产业,占GDP比重达到3%。 坚持规模扩展、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并重,联合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省市和对口援疆省市,规划建设以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为中心的文化产业园,整合提升新疆现有文化产业园区,加快引进具有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产业项目,形成品牌效应,打造文化发展创新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