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关于成立山东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6-04-12 16:15:20

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成立山东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鲁政办字〔2016〕5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山东省营改增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6〕5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领导,省政府确定成立山东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单位公布如下:

组长:孙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姜文艺(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于国安(省财政厅厅长)

薛建英(省国税局局长)

张洪军(省地税局局长)

成员:魏长民(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崔建海(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廉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王兆玉(省公安厅副厅长)

宋文旭(省财政厅副厅长)

宋守军(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卢晓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范正金(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

林凌家(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马奎升(省地税局副巡视员)

刘兴慧(省统计局副局长)

郭际水(省工商局副局长)

葛志强(省金融办副主任)

宋永信(省国税局总会计师)

董龙训(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

艾建华(山东银监局副局长)

赵洪军(山东证监局副局长)

赵东生(山东保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宋文旭、宋永信、马奎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