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目录》和《取消、保留许可限额的……
2016-04-12 07:40:19

文件名称:[四川]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目录》和《取消、保留许可限额的……

文件编号:川办发[2016]2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目录》和《取消、保留

许可限额的省市县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

川办发〔2016〕2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目录》和《取消、保留许可限额的省市县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已经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今后,凡是已取消、不再保留为省市县联审的项目,不得再要求或指定无法定权限的下级机关受理并审核(初审);凡是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必须纳入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系统实行联审。凡是取消限额的项目,不得再有许可数量的限制;凡是保留限额的项目,必须依法制定并公布许可限额的数量、具体布点和遴选规则。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