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调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复函
2016-04-11 18:35:06

文件名称:[新疆]关于调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复函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新政函办〔2016〕77号

关于调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复函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重新调整博州所属县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与税额标准的请示》(博州政发〔2016〕12号)收悉。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你州上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请你州按规定公布执行。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