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从业联会反对设立七日冷静期认为业界可自我约束
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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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上月中发表研究报告,建议为多种合约,包括健身及美容服务,设立最少七日的强制性冷静期,顾客可以在七日内无条件取消合约;反对设立冷静期的香港美容从业联会主席曾裕表示,业界愿意自行约束,已经联同生产力促进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