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回应放假 本周上报证监会4起涉嫌违法违规
2020-05-09 13:12:41

来源:深交所

一、上市公司监管动态(2020年4月30日-5月7日)

本所对6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一是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李巧丽违反承诺卖出股票,涉及减持金额超过1,000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李巧丽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是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赵国栋及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尹宏伟未能依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赵国栋、尹宏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是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德豪”)2019年8月30日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将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亏损5.81亿元更正为亏损6.68亿元。2019年11月18日,*ST德豪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亏损6.68亿元更正为亏损39.67亿元,并更正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前后净利润的变动额为33.86亿元,变动幅度为85.35%。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王晟、总经理李华亭、执行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郭翠花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是加加食品(维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收回投资本金及收益相关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旭东、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雷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五是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对有关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经理王永辉、时任财务总监陈炳华、董事会秘书徐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六是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以及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郭留希、总经理刘永奇、财务总监刘国炎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时任财务总监张超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本所共对12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9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3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

9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中,一是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情形。二是深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形。三是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回复本所问询函以及未按本所关注函要求对外披露有关说明材料。四是东旭光电(维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回复本所问询函以及未按本所关注函要求对外披露有关核实说明情况。五是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19年定期报告相关公告时存在多处重大错漏。六是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福州乾坤好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原股东林岚凤、李霞未能依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七是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原股东杨鹏未能依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八是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年度报告披露财务数据差异较大且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九是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有关项目的重大事件进展信息披露不及时。

3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中,一是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未在股份被动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二是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敏感期内减持公司股票。三是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方毅买卖公司转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本所发出年报问询函73份、重组问询函1份、关注函33份、其他函件25份。

二、市场交易监管动态(2020年5月6日-5月8日)

5月6日至5月8日,本所共对24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共对33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4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责任编辑: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