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旭系“爆雷”继续!东旭光电、东旭蓝天2020一季度净利翻倍跌,均收监管函 来源:资本邦
4月30日,东旭光电(000413.SZ)、东旭蓝天(000040.SZ)均披露最新业绩情况。
公告显示,2020年一季度,东旭光电实现营业总收入10.31亿元,同比下降72.99%,降幅较去年同期扩大;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亿,上年同期为4.3亿元,未能维持盈利状态,同比跌177.04%。当天,公司披露2019年经营业绩显示,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166.93亿元,同比跌40.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11.42亿元,同比跌152.77%
报告期内,东旭蓝天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59亿元,同比下降74.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9.26万元,同比下降387.4%。同时,东旭蓝天披露2019年经营业绩显示,公司去年实现营收68.06亿元,同比跌21.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9.57亿元,同比跌185.60%。
业绩跌跌不休,东旭系经营陷入困局。
资本邦了解到,东旭光电、东旭蓝天皆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旭集团”)子公司。2019年年底东旭光电爆出“16东旭光电MTN001A”、“16东旭光电MTN001B”不能如期兑付的消息。
东旭蓝天今年1月23日披露,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持有公
司股份580,419,9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36%;其中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580 ,419,91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的100%。东旭光电3月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的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部分平仓。
4月30日,因久未回复深交所问询函,东旭光电、东旭蓝天还双双收到监管函。
资本邦了解到,2019年11月19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向东旭光电、东旭蓝天发出了《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说明货币资金情况、与关联财务公司资金往来安全性、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等。公司原本承诺最晚不超过12月31日向我部报送书面回复材料。
但12月31日,公司再次披露《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20年1月15日,深交所再次发出了关注函,要求两家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但截至目前,两家公司仍未对外披露有关核实说明情况。
深交所指出,东旭光电、东旭蓝天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第2.1条的规定。
